富源縣圍繞作風建設要“抓常、抓細、抓長”的要求,緊盯作風問題新形式、新動向,堅持高壓反“四風”,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強化明察暗訪糾四風。縣作風辦圍繞工作重點,緊盯重要節點,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查,對違紀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處理一起,點名道姓通報曝光。2013年以來共組織開展督查活動65次,8名干部因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受黨政紀處分,125個單位被通報批評,194名干部被問責。
強化領導作用轉作風。在明察暗訪過程中一是加大對單位主要領導和領導班子成員紀律作風的監督檢查力度,狠抓領導作風的改進,使督查工作不留死角。二是在問責處理上對作風問題突出的單位分管領導甚至是主要領導進行約談或談話誡勉。2013年以來共有48名科級領導被約談。
強化服務意識謀發展。以作風建設為抓手推動產業發展,從縣紀委監察局、縣作風辦、縣產業辦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對重點產業項目推進過程進行督查,劍指有令不行、折扣貫徹、注水落實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今年以來,共開展督查活動4次,印發督查專報4期,發現問題64個,發出督辦通知單20份。
強化違紀懲治改作風。為有效根治作風頑疾,對明察暗訪活動中發現在崗不履職的干部職工,實行跟班學習整改制度。由縣作風辦組織違紀者脫崗自費到縣作風辦進行為期1周的跟班學習,期間學員要學習作風建設的規定和親自參加明察暗訪實踐活動,各項成績合格后方能返回原單位上班。今年以來,共組織5期22人學習整改。
強化結果運用抓作風。一是開展“開門評作風”測評,年底由來自全縣各行各業代表對86個部門(單位)和12個鄉鎮(街道)作風建設情況進行測評。測評結果按實際得分的10%計入年度綜合考核評價總分。二是作風建設活動開展情況納入鄉鎮(街道)和縣直部門(單位)綜合考核評價,因違反作風建設規定被通報或查處的,年度綜合考核時將扣減單位分數,扣分不設上限。三是因作風建設被通報或查處的個人不得參與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并且單位一年內出現3人次及以上因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被查處的,將對單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