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實行市紀委領導掛鉤聯系縣(區)紀委推動重點工作落實制度。
一是對聯系縣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對不落實“兩個責任”或者落實不到位的縣區委及縣區紀委要督促限期整改。二是每季度要幫助聯系縣區分析研判紀檢監察疑難復雜問題,認真聽取縣區紀委工作匯報,幫助協調解決縣區紀委難以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三是注重查辦案件下管一級工作,會同縣區紀委認真分析研判各類違紀線索,特別是正科級干部的違紀線索,對違紀線索處置不當的,及時提出糾正意見并限期整改。四是支持縣區紀委認真落實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為主的要求,為縣區查辦案件工作排除阻力和干擾。五是督促縣區紀委嚴格執行案件線索、查辦案件情況“月分析,季排查”工作制度。六是強化對聯系縣區紀律作風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有針對性地對縣區紀委信訪、紀檢、案審、案管、宣傳教育和制度建設等具體業務進行指導。七是及時發現并報告縣區紀委有案不查、瞞案不報或重案輕處等情況;督促縣區及時整改案件質量和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方面存在的問題。八是對縣區懲防體系建設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推進制度廉潔性評估、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開展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的落實,督促抓好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執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社會中介組織的清理規范工作。九是加強對聯系縣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調查研究力度,重點調研縣區紀委干部隊伍建設情況和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有關情況。十是督促聯系縣區加強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紀檢監察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