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與分管聯系部門共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未履行好班子成員職責,我一定汲取教訓,采取措施認真加以整改……”某縣副縣長在集體誡勉談話會上表態。“我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中沒有把工作抓好,這是我第一次被紀委誡勉談話,心情極為沉重,我一定把這次誡勉談話作為新的起點,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為政治責任、落實到具體行動中……”州級某部門“一把手”在集體誡勉談話會上表態。
為督促各縣(市)、州級各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抓在平時,落實到具體行動中,改變過去年初開一次會、年中領導講一次話、年終進行一次考核的“三個一”模式。今年5月至6月,文山州紀委在不下發通知、不打招呼的情況下,組成11個檢查組,對全州8個縣(市)、68個州級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進行隨機檢查,發現雖然今年時間過半,但有的縣(市)、部門領導班子還沒有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沒有制定年度計劃和工作要點,沒有進行任務分解;有的甚至還沒有簽訂責任書,沒有與分管聯系部門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等。針對存在的個性問題,實行“問題清單”制度,一個單位一個問題一個清單,及時反饋被檢查單位,明確整改時限,實行掛號督促整改落實。針對存在的共性問題,州紀委及時發出通知,對問題突出的30個州級部門和4名副縣(市)長進行全州通報。
為讓被通報的部門正視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2015年7月27日,文山州紀委舉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集體誡勉談話對30個州級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4名副縣(市)長進行誡勉談話。要求被誡勉談話的縣(市)、部門黨委(黨組)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分析存在問題,查找問題根源,對癥下藥,層層傳導壓力,扎實抓好本縣(市)、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班子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要認真按照年初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要求,認真履行好“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落實;要將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入今年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年度民主生活會報告的重要內容,認真開展對照檢查和整改落實;要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從實際出發,抓住主要矛盾,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著重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找準、找實本縣(市)、本部門存在的1至2個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要結合本縣(市)、部門實際,健全完善務實管用的黨風廉政建設規章制度并狠抓落實;五是要強化考核問責,對工作落實不力導致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要及時進行約談、誡勉談話,實行“一案雙查”,既查當事人責任,又查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倒逼“兩個責任”落實。
4個單位黨委(黨組)書記或班子成員認真剖析了本縣(市)、本部門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均表示要正視問題,制定措施,強化整改,確保本縣(市)、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