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份以來,富寧縣集中對鄉鎮和部門進行巡查,從嚴治理為官不為。
健全機構機制,形成巡查新常態。富寧縣制定《巡查辦法》,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廉潔自律、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執行情況,“一把手”履職情況、機關作風、“為官不為”等進行巡查。成立了以縣委副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組織部部長為副組長的巡查領導小組。從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政府督查室、縣審計局等部門抽調15人組成3個巡查組,分期分批對部門和鄉鎮進行隨機巡查,形成監管常態。截止目前,召開動員部署會6次,座談會7次。
強化測評公示,分析研判到位。在巡查前,富寧縣對巡查方式方法、嚴肅懲治“庸散懶拖”、治理為官不為等進行了大力宣傳。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媒體對巡查的內容、步驟、舉報電話進行公開公示。巡查中,制作民主測評和調查問卷,向單位、部門及退休人員、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等開展全方位問卷測評、征求意見建議。截止目前,共張貼公告27張,設置意見箱6個,參與民主測評393人,進行問卷調查484人,發放征求意見函264份,開展個別談話113人次,查閱資料5197份,收集到意見建議84條,發現問題線索6條。
著重明查暗訪,調查核實準確。富寧縣對單位帳目、工作安排部署會議筆記、安排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有關資料和干部職工的有關筆記、心得、記錄,對“三重一大”事項實行民主集中制,按議事規則研究決定的原始記錄等相關資料進行明查,并深入基層單位和群眾中針對巡查內容開展暗訪,充分了解民意,對巡查組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認真分析研判。對巡查期間檢舉、控告和檢查中發現的黨政組織和黨員干部及監察對象的庸懶散拖、為官不為等情況進行重點了解,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核實,摸清存在問題的性質、程度和原因。截止目前,共明查了6個鄉鎮和部門,開展暗訪35次,走訪群眾100余人次,對調查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核實。
加強結果運用,有為有位導向明確。富寧縣樹立起鮮明的敢于擔當、有為有位的導向,對標準不高、落實執行不力、怕事不敢擔當、工作作風漂浮、相互推諉扯皮等“不嚴不實”、“庸懶散拖”和“為官不為”問題主動出擊,進行即時問責,即時查處。截止目前,共對2個鄉鎮和部門進行了正反典型通報,對5人進行了問責,監督約束機制不斷深化,機關作風得到轉變,在全縣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黨員干部的社會公信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