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石屏縣認真實施 “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制度,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的監督責任,不斷強化對“三重一大”事項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逐步實現了監督的全覆蓋,推進了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促進了領導干部廉潔從政。
嚴格標準,明確“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內容
為進一步加大源頭防腐力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制定《石屏縣“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制度》,明確各鄉鎮、縣屬各部門“三重一大”事項4項報告內容。即:凡是涉及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以及實施過程中涉及土地、資金及資產的使用、變動、變更和調整情況,重要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及廢止,重大經濟合同的簽訂,重大執法、事故責任追究情況等事項的必須報告;凡是涉及推薦報送縣管后備干部人選及本級管理干部的任免,干部考核及獎懲方案等事項的必須報告;凡是涉及國有或集體資金投入5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10萬元以上的社會公益事業性項目,10萬元以上辦公用房建設工程項目計劃,5萬元以上辦公室用房修繕裝飾裝修項目等事項的必須報告;凡是涉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預算外大宗物資采購一次性支出5萬元以上或全年累計采購金額10萬元以上的采購方案等事項的必須報告。
突出重點,強化“三重一大”事項全程監督
事前監督突顯關口前移。一是明確報告責任主體。明確各鄉鎮、縣屬各單位為“三重一大”事項報告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執行“三重一大”事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要主動支持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報告;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是負責報告的具體責任人,要按照規定的報告內容、報告要求,認真進行報告;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對所分管部門、村(社區)或股室、站所等履行監管職責。同時,進一步明確細化了報告事項范圍、報告內容、報告方式等,具體由縣紀委監察局代表縣委、縣政府受理各單位的 “三重一大”事項報告,負責對各鄉鎮、各部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二是嚴格決策程序規定。實施“三議三督三公開”工作法,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在研究決策“三重一大”事項前,須第一時間向聯系本單位的縣紀委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報告,提交決策的相關議題和討論研究所涉及的方案、安排意見、相關文件、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等資料,便于紀委、監察部門提前了解、掌握和審核。
事中監督突出現場指導。一是督促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各鄉鎮、各單位列入決策的“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召開班子會議集體研究決定,且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員到會。在召開班子會議集體研究時,各單位或鄉鎮必須邀請聯系本單位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參加會議,接受決策程序監督。二是監督落實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制度。“三重一大”事項充分討論后,由會議主持人總結討論情況,提出初步意見,進行會議表決,參會人員表決時逐個表明意見,嚴格執行班子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制度;對意見分歧大或發現有重大問題尚未核實的決策事項,一律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后再作決策。
事后監督突出結果公開。一是報告時限搶在“第一時間”。作出決策后,各鄉鎮、縣屬各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將決策情況報告表和會議記錄復印件一式兩份報聯系本單位的縣紀委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最長不得超過決策后三個工作日。決策結果須按照權力公開的要求,經批準后,第一時間通過公開欄、電視、手機、網絡等渠道進行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對決策執行過程中有調整變動的,第一時間報告調整變動的原因及變更決策的程序。近三年來,通過各種平臺公示“三重一大”有關事項150余件次。二是監督檢查突出“抓長抓細”。紀工委監察分局收到“三重一大”事項報告表后,向縣紀委報送一份備案備查。通過定期檢查和隨機巡查相結合、自查與交叉檢查相結合等方式,逐步建立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發改、審計、財政等部門參加的“三重一大”事項常態化、長效化監管機制。近三年來,縣紀委各派出紀工委共開展監督檢查170余次。三是責任追究重在“嚴查嚴懲”。對在決策過程中弄虛作假、規避監督,或違反相關紀律要求,不按決策執行,導致出現嚴重失誤,或造成重大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甚至引發嚴重社會矛盾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黨政紀責任。對違反“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規定,擅自啟動重要政策或重大項目建設、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以及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不執行、部分執行、變相執行的部門負責人,由紀委、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管理權限,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理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近三年來,縣紀委監察局對6家遲報、漏報“三重一大”事項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并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考核時,按規定進行了扣分處理。
健全機制,確保“三重一大”事項監督到位
建立組織領導機制。根據《中共石屏縣委請示報告通報制度》及有關要求,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治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紀委監察局代表縣委、縣政府受理各單位的“三重一大”事項報告,抽調人員組建“三重一大”事項報告監督機構,負責對各鄉鎮、各部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和執行情況的登記、備案、核查等工作,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項監督管理制度機制。同時,縣委堅決支持紀委“三轉”,將縣紀委監察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從167個精簡至12個,嚴格落實鄉鎮、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主抓紀檢業務制度,對紀委(紀檢組)所承擔的與主業無關的業務堅決移交,讓紀委聚焦主業主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抓好“三重一大”事項的監督。
建立學習宣傳機制。通過集中學習、專題學習、座談交流等形式,加大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報告制度的學習宣傳力度,廣泛傳達學習“三重一大”事項的重要內容和報告要求等,著力提高各鄉鎮、縣屬各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的制度意識、民主意識、紀律意識等,不斷增強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報告制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將嚴格執行石屏縣“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制度,納入每年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報告制度落實落細,并把班子成員遵守“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和推進決策執行的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年終在縣紀委全會、鄉鎮(部門)年會上報告,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近年來,全縣累計作出“三重一大”事項報告157件次,其中:涉及重大決策決定事項內容43項、重要人事安排事項內容45項、重大項目實施事項內容24項、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內容45項金額近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