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紀委對紀律審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昌寧縣紀委積極運用“四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動輒則咎,進一步做深做細做實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咬耳扯袖”,防患未然。健全廉政約談工作機制,加強干部日常監督管理,深入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增強廉政約談、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防范,從思想抓起,提升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充分發揮保護廣大黨員干部的作用。2015年累計約談干部146人次,其中由縣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24家單位領導干部106人次(含紀委書記(紀檢組長)24人次)。誡勉談話13人次,開展廉政提醒談話2687人次。
廉政教育,筑牢防線。堅持把廉政教育作為提高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能力的重要前提,以黨員領導干部為重點,堅持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教育,深入學習楊善洲、高德榮及身邊的先進人物,組織集中學習359次、專題討論120次,撰寫體會2700篇。堅持用發生在身邊的腐敗案件警示教育黨員干部,組織2059名黨員干部觀看警示教育片《狂妄的代價》和《人生不能重來》,組織691名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47名領導干部到縣人民法院參加庭審警示教育。讓廣大黨員領導干部明“底線”,不碰“高壓線”,切實筑牢廉潔自律的防線。
制度保障,立規守矩。為積極適應紀檢監察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昌寧縣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從嚴從實管理干部的意見》、《關于昌寧縣縣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昌寧縣縣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昌寧縣縣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昌寧縣縣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交納伙食費有關規定》、《關于規范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等,明確操作規程,嚴格有關規定,引入社會力量對黨員干部進行全方位監督。
嚴懲不貸,懲前毖后。認真落實“兩個責任”,緊緊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從人、財、物的監管入手,履行好監督職責。對觸碰“紅線”的單位和個人快查快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責任追究。目前已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起,處理2人。對存在貪污、受賄問題的7人進行了嚴肅處理,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對違紀資金進行了收繳,違法線索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并在網站上公開曝光。對在工作中不負責,查處不到位的,以及有案不查、瞞案不報造成惡劣影響的,堅決實施“一案雙查”。(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