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洱源縣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切實履行協助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職責,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營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態。
持續強化監督責任落實。注重對《洱源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的督促檢查,重點抓好立項分解30項工作任務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縣紀委書記分別與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等單位的29名縣處級領導干部進行了廉政提醒談話,談話對象分別就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就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作出了書面表態;各鎮鄉紀委書記也于同期向縣紀委書記報告了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
穩步推進紀檢體制改革。按照“轉變職能、突出主業、精簡高效”的原則,鞏固好紀檢監察機關清理議事協調機構成果,保留或繼續參與15個。研究制定《洱源縣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工作方案》,協調解決紀檢監察機關人員編制10名。縣紀委認真執行向上級紀委定期報告、專題報告、即時報告、交辦事項反饋等報告制度。注重工作創新,先后制定出臺《洱源縣紀檢監察機關洱海流域保護治理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和《洱源縣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反向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在強化洱海流域保護網格化管理工作責任制監督檢查的同時,采取“工作作風反向民主測評、縣級領導反向評價、違反工作紀律責任追究結果運用”的考評方式,針對科級干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洱海流域環境保護中的“為官不為”現象進行重點專項整治,確保洱海流域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堅決把紀律挺在前面,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認真落實辦案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辦案程序和規定,把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貫穿于辦案工作全程。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67件,信訪初核24件,其中初核轉立案15件;共立案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15件28人,涉及科級領導干部4人;已審結24件29人,給予黨紀處分27人,政紀處分3人,黨政紀雙重處分1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6人,行政開除處分1人,涉及鄉科級領導干部5人。堅持以案警示、以案明紀。認真開展回訪教育,加強典型案件的剖析和通報,建章立制,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強化干部監督管理。認真開展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述責工作,44名鎮鄉和縣級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進行了述廉述責。出臺《領導班子工作信息報告制度》,縣級領導以上率下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個人事項報告等制度,38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和65名科級領導干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扎實開展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組織2批次,對98名鄉科級干部(非領導職務47人)進行任前廉政知識考試和任前廉政談話。出臺《洱源縣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的規定》和《洱源縣領導干部約談制度》。共開展明察暗訪92人次,約談工作落實不力領導干部34人,實施問責4件4人(其中鄉科級領導干部1人)。
強化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2015年內共開展農村基層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訓220多次,受訓人數達10620人次。舉辦“洱源縣基層黨組織書記培訓班”,270多人參加了培訓。扎實開展農村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組織全縣90個村(居)委會“三委”成員和村民小組長簽訂“廉潔自律、拒絕腐敗”承諾書1623份。成立6個專項工作組,對全縣30個重點村進行專項審計,同時,對2013年以來反映基層干部的問題線索進行了一次大排查。切實糾正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措施落實中的不正之風和涉農亂收費問題,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制定出臺了《洱源縣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管理細則》,進一步理順了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之間的關系。分鎮鄉舉辦了村務監督委員會業務培訓班, 270多人參加了培訓。(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