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山州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多措并舉加大治理力度,嚴防“小金庫”滋生腐敗。
約談提醒,教育在前。重點圍繞是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違規設立銀行賬戶,是否存在公款私存、虛開發票套取資金,是否設立使用“小金庫”、公款收送“紅包” 等情況進行約談,建立談話記錄卡,簽訂不設“小金庫”保證書。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約談820個單位主要領導、會計、出納等3068人,建立專項約談記錄卡3068份,簽訂保證書2939份。
部門聯動,開門反腐。在文山日報、州政務網、州紀檢監察網等媒體上,向社會公開“小金庫”信訪舉報電話、地址、郵箱等,方便廣大群眾舉報、投訴,接受社會監督。紀檢監察、檢察、信訪、審計、財政部門強化聯動,對近年來收到或發現的“小金庫”問題線索進行收集匯總梳理,國稅、地稅機關梳理、登記代開大額發票信息,按月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代開發票信息以電子清單形式報送紀檢監察機關。
整合力量,抽查核實。從紀委、監察、財政、國稅、地稅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4個重點抽查組,分別對州工信委、科技局、體育局等12個州屬單位、8縣(市)中的9個縣(市)屬單位和8個鄉(鎮)進行重點抽查,發現違反財經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購買土特產品、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等問題52個,發出督辦通知進行專題督辦22個,督促部門調查處理、整改糾正問題30個,誡勉談話30人,責令4人、1個單位作出書面檢查,對單位函詢4個,問責2人,上繳財政資金38.14萬元,資金返還原渠道27.31萬元,補繳稅款3萬元。
敢于亮劍,震懾警醒。通過線索排查、監督檢查、重點抽查,全州共發現設立和使用“小金庫”問題線索47件,己辦結44件,正在辦理3件,立案調查26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8人,問責處理3人,移交司法機關7人。嚴肅查處了文山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長熊健、廣南縣壩美鎮原黨委書記鄧麗藝、原鎮長李錦良富寧縣體育局原局長王躍輝等一批私設“小金庫”的典型問題,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充分發揮警示與威懾作用,擴大專項治理工作的社會影響力。
健全機制,堵塞漏洞。結合治理工作中發現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積極建立健全長效財務管理規章和監督機制,將重點檢查與日常監督相結合,強化大監督格局,加強預算執行管理。文山州紀委監察局與州國稅局、州地稅局研究制定代開普通發票信息共享機制,明確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強化與稅務機關對接,負責對水務機關報送的大額或信息異常的普通發票進行排查和分析,著力發現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利用代開普通發票從事違紀違法活動的行為,進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斬斷利益鏈條,形成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