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份內責任、領導責任、直接責任、示范責任,也是教育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考核責任。”2015年,東川區從提升思想認識高度、拓展責任主體廣度、加大問題起底強度入手,著力化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責任主體不明、執行層層遞減等問題。
教育明責提升思想認識高度。舉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培訓班,區委書記和區紀委書記分別為全區600余名科級領導干部作了專題輔導。強化紀律規矩教育,舉辦《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宣講會,為全區科級干部和部分村級干部詳細解讀廉潔高線和紀律底線。區紀委先后到鎮(街道)和區屬部門開展黨風廉政教育38場次,組織20名新提拔領導干部參加廉政法規考試,140余名黨員干部到區法院旁聽庭審,1200余名黨員干部到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深入剖析十八大以來東川區查處的典型案例,匯編成警示錄,供全區黨員干部學習。先后3次在全區干部大會上實名通報典型案例48起63人,時刻警醒黨員干部紀律是不可逾越的紅線。
全面傳責拓展履責主體廣度。建立健全情況報告、檢查考核、述廉述責、約談提醒等制度,促進“兩個責任”的落實。制定出臺《東川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1+7”制度》,構建權責對等的責任體系、完整閉合的責任鏈條和科學有效的責任落實機制。區委主要領導與全區67家單位簽訂《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與15名區級領導簽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書》,層層傳遞責任、傳導壓力。印發《東川區貫徹落實昆明市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書任務分解》,將主要工作分解為6大項50小項任務,明確了責任項目、責任單位和協辦單位、責任領導及完成時限等。制定了《東川區委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將區委主體責任細化為5個方面30項任務。
倒逼查責加大問題起底強度。建立廉情分析制度,定期對信訪舉報、案件查辦、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找出存在問題,分析產生根源,綜合施策,精準防范。開展思想政治建設和黨風巡察,發現問題173個,提出整改意見186條。推進黨風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根據政府機構改革,重新確定廉政風險內容、等級、防控措施和防控責任,加強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動態監管。組織14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三屆六次全會述廉述責,并接受區紀委委員的現場提問和測評。7名區委常委親自帶隊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并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獎勵追責、評優評先、提拔使用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