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縣紀委認真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準確把握“四種形態”的深刻內涵,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轉變執紀思維和方式,樹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理念,扎實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統籌處理好“五個關系”。一是統籌處理好改革發展與從嚴治黨的關系,嚴明紀律、端正風氣,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使正風反腐與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黨的建設全局同頻共振、同步推進;二是統籌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突出懲治腐敗重點,繼續堅持拔爛樹、治病樹、扶歪樹,使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切實做到從實際出發看待干部、把握政策、處理問題;三是統籌處理好集中突破與建立長效的關系,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成為少數,在不斷釋放執紀必嚴強烈信號的同時,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四是統籌處理好監督與執紀的關系,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把大量的工作放在抓早抓小、嚴肅紀律上,用紀律管住大多數黨員,使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黨員干部成為極極少數;五是統籌處理好廉政與勤政的關系,著力治理慵懶散混、為官不為,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樹立干部忠誠干凈擔當的新形象,對干部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督促會同有關部門科學研判、妥善處置。
強化紀律作風專項巡查。以干部紀律作風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為重點,對52家縣直單位、7個鄉鎮(街道)375名科級干部開展了黨風及思想政治巡察,對巡察中反映出的干部紀律作風存在的松和散、對干部監督管理重視不夠、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夠等共性問題,按照“一對一”形式分別反饋了問題通知書,并督促限期整改;對在巡察中有拈輕怕重、不愿擔當,為官思想不純,怨天尤人、心態不正,自由散漫、我行我素,對干部管理不嚴等突出問題的32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對 3名原屬于工人身份、不具備任職資格條件的同志作出崗位調整。
注重教育引導抓早抓小。知規明紀是遵規守紀的前提,宜良縣嚴格執行縣管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和開展任前廉政法規知識考試,充分運用全省首個縣委廉政教育學校這一有效平臺,以專題輔導、案例通報、視頻教學等途徑和形式,組織舉辦了宜良縣2015年農村基層干部培訓等6期專題培訓,縣鄉村共1742人參加培訓,其中科級干部850人次,村組干部400人次,關鍵領域、重要行業、特殊崗位人員485人次。強化對《宜良縣財經紀律規定》《宜良縣村級管理制度匯編》等制度的貫徹執行。
強化紀律審查嚴懲“極少數”。十八大以來,宜良縣紀委監察局立案107件,查處違紀黨員干部112人。2015年立案48件,查處黨員干部50人,給予黨紀處分44人、政紀處分10人,移送司法機關22人。同時,采取談話函詢等方式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線索76件78人,對8個輕微違規問題進行了適當處理,對11名黨員干部受到的誣告或不實舉報進行核實澄清。實現了以極少數人的案例教育最大多數,強化紀律審查的治本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