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雙柏縣紀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召開,會上,26名鄉鎮和縣級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廉述責。
會上,隨機抽取了7名鄉鎮和縣級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向會議述廉述責,并現場接受縣紀委委員質詢提問。其它的19名鄉鎮和縣級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作書面述廉述責。述廉結束后,與會人員對26名鄉鎮和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述廉情況進行了民主測評。根據《雙柏縣鄉鎮和縣級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實施辦法》的規定,述廉述責測評結果向縣委報告并以書面形式向述廉述責對象反饋,并作為述廉述責對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本次民主測評為基本合格的述廉述責對象,由縣紀委會同縣委組織部對其進行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本人作出書面說明并限期整改,對存在的突出問題不認真整改,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評為不合格的述廉述責對象,建議給予組織處理,本人作出書面說明并限期整改。
通過開展鄉鎮和縣級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廉述責,進一步加強了對全縣鄉鎮和縣級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遵守廉潔從政情況的監督,也進一步改進了領導干部作風,促進了全縣反腐倡廉建設。(李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