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來,洱源縣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三轉”要求,突出主責主業,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強化執紀審查工作,實踐運用“四種形態”,嚴肅查處了一批腐敗案件。
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懲治腐敗。一年來,該縣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積極整合人員力量,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著力提升辦案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全年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69件,立案1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0人(雙重處分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人,挽回經濟損失46.6萬元。
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大案小案并重”“注重違紀事實”的理念,始終把紀律挺在前面,突出執紀特色。全年,給予黨政紀輕處分23人,占處分總人數的79.3%,重處分6人,占20.7%。
積極發揮執紀審查的綜合效應。對近年來發生的違紀典型案件進行深刻剖析,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以案說紀,警鐘長鳴。注重對查處的違紀違規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特別是案發原因、特點和規律進行分析研究,找出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或薄弱環節,向涉案單位提出源頭治理的對策和建議。一年來,共組織撰寫典型案件剖析材料5篇,對發案單位提出了10余條整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