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文山州積極探索干部監督管理方式,加強對處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使處級干部監督從“工作圈”向“社交圈”、“生活圈”和“家庭圈”拓展和延伸,規范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行為。
監督對象全覆蓋。制定出臺了《文山州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辦法(試行)》,把全州所有處級干部(含非領導職務)納入監督范圍,要求全州處級干部親自填寫《文山州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情況報告表》,對自身是否有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安排,違規駕駛公車、財產來源不明、公款吃喝,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參與黃賭毒活動、參與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動,不遵守社會公德、不講家庭美德等行為進行報告,交州紀委備案,并在本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監督內容多領域。明確規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不可參與、實施的十五種行為,涵蓋了領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親屬圈”、“休閑圈”。同時通過個人報告、問卷調查、群眾舉報等,全面了解掌握每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社會交往、生活作風和生活方式情況;孝敬父母、教育子女、團結鄰里等方面的表現;違規大操大辦、公款大吃大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等情況。2015年,文山州紀委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以州工信委、州交通局等13個州屬部門103名處級干部為調查對象,在其工作單位全體干部職工中開展問卷調查調查內容圍繞領導干部在“八小時以外”是否有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安排,違規駕駛公車、借機斂財、公款吃喝,濫交朋友,參與黃賭毒活動、參與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動等行為。共發放了調查問卷5172份,收回4990份;收集到對加強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工作的建議和意見8條,發現有問題舉例說明5條,反映問題5個。同時,以對州教育局、州林業局等10個州屬部門79名處級干部為調查對象,在其配偶中開展問卷調查,內容涵蓋朋友圈、財產來源、宗教信仰、生活作風、家庭道德、夫妻關系等方面。共發放家庭問卷79份,收回問卷58份,電話反饋6份,收到實質性問題反映1件,意見建議4條,反映出一般性問題18個。通過問卷調查,對有反映的7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對4個問題責成相關人作出書面說明。
監督方式立體化。把全州處級干部(除不宜公開崗位外)的姓名、職務、照片在文山州政府網、文山州紀檢監察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信箱和電子郵箱,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退休干部、社區干部和村組社區居民中聘請為人正直、敢說敢做的群眾,建立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社會監督員隊伍,實行監督員監督情況“24小時”直報機制,提高監督時效。建立情況通報、不定期開展問卷調查和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情況表現檔案記錄等制度,使監督工作形成常態化。
監督結果嚴運用。將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的情況納入領導干部述德述廉述責述職、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內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同時結合專項巡查、作風暗訪、信訪排查、專項治理等工作加強重點監督。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發生的一般性、苗頭性問題,由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約談或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構成違紀的,依據黨紀政紀規定立案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目前,共對全州712名處級干部家屬發放問卷調查,獲取問題反映43件,對其中26名有苗頭性問題干部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