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富源縣整合督查力量,實行“3+X”聯合督查,進一步規范了督查工作,有效避免了重復督查、交叉督查、多頭督查。
“3”是指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督查室和縣政府督查室三個具有監察監督職能的部門作為主體,根據督查工作重點,充分發揮3個部門職能優勢,對督查工作統一研究、統一安排、統一組織、統一協調,制定督查督辦立項、擬訂方案、匯總反饋、跟蹤督查、通報問責等詳盡的督查工作程序。
“X”是指專項督查中涉及的行使專項職責的職能部門,作為配合參與單位,負責專業標準的把握,參與督查,形成合力。
2015以來共開展干部走讀、為官不為不愿擔當等突出問題聯合督查69次,減少重復檢查18次,印發督查通報68份,通報問題93個,通報批評存在問題單位(部門)53個次,問責干部72人,約談領導干部18人,發現違紀線索9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