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明換屆紀律,確保換屆風清氣正是擺在全州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面前的一大任務、一大責任。”紅河州委主要領導對嚴明換屆紀律提出明確要求。近日,紅河州采取明確責任、建立清單、加強教育、強化監督4項措施,確保壓力傳導、行為規范、宣傳引導、紀律執行“四個到位”,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紀律環境。
明確責任,壓力傳導到位。出臺《關于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通知》,成立以州委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縣、鄉黨委和村“兩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落實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實行紀律承諾制,規范各級領導、干部承諾方式,認真組織所有選民和參選對象簽訂村(社區)換屆選舉紀律承諾書,做到承諾全覆蓋。
建立清單,行為規范到位。建立《紅河州村(社區)換屆十項責任清單》,實行換屆紀律責任包干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規違紀行為制定處理辦法。根據中央“九個嚴禁”要求,建立《紅河州2016年村(社區)換屆二十項約束清單》,列出換屆選舉中違紀違規行為和處理方式,規范選舉行為,為選舉設置“紅線”。
加強教育,宣傳引導到位。通過入村召開宣傳會議、張貼紀律宣傳要求、開展換屆紀律培訓等方式,加大換屆政策和紀律的學習宣傳,把思想教育工作貫穿換屆始終。
強化監督,紀律執行到位。派出巡回督查組,對換屆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綜合運用全程紀實監督檢查、專項巡查等方式強化對換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