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分開考核,強化考核的針對性,有利于進一步厘清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解決了以往‘考核黨委就是考核紀委’的問題,有力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針對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說。
今年年初,麗江市對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了分類考核,對評定為優秀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評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單位進行通報,并將對黨委、紀委負責人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組織復查驗收。通過分類考核來避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一鍋煮”現象,以嚴格的考核倒逼兩個責任落實到位。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檢查考核由市委、市政府組織實施,考核的對象是96個縣(區)、市級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監督責任檢查考核由市紀委組織實施,考核的對象是縣(區)紀委監察局、市紀委監察局各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等。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和年初各考核對象與市委市政府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市紀委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制》責任內容分別制訂評分標準。針對未設紀委(紀檢組)的單位對黨委既考核主體責任又考核監督責任。在考核內容上黨委主體責任考核內容包括黨委集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作風建設、責任追究等;紀委監督責任考核內容包括組織協調、嚴格執行紀律、強化監督制約、持續糾正“四風”、解決突出問題、深化廉政教育、嚴肅查辦案件、深化改革創新、加強自身建設等。在主體責任考核中,將干部職工和離退休老干部代表民主測評結果作考評等次評定的參考依據之一,提高考核結果的公信力。通過考核,麗江市對26個黨風廉政建設優秀單位進行了表彰;對9個黨風廉政建設基本合格單位和2個不合格單位進行了通報,并將對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定時組織復查驗收;對33個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機構進行了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