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理州為了讓扶貧更精準,狠剎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按照“六個一批”的要求,深入開展農村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對5起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嚴格落實干部問責辦法,全州問責干部321人,其中縣處級干部6人、鄉科級干部70人、一般干部及村干部245人,以嚴明的紀律保障了中央和省、州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
大理州利用警示教育促精準扶貧。充分利用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南澗縣警示教育中心、巍山縣警示教育中心三個警示教育陣地優勢,把群眾身邊的重點“拍蠅”典型案例進行展示和剖析。分批組織鄉鎮各站所、村“兩委”班子黨員干部進行現場警示教育,樹牢為民意識,做到以案為鑒、警鐘長鳴。編印了《大理州典型案件警示錄》,利用查處的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例為題材進行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加強對鄉鎮、村干部及駐村干部的警示教育,2015年適時通報典型案例4次23起。同時,開展新修訂的《準則》《條例》的學習貫徹,筑牢基層黨員干部黨紀國法防線和廉潔精準扶貧意識。
嚴格考核督查促精準扶貧。由州縣紀委監察局、督查室分別成立督查小組,對各單位實施精準扶貧工作情況進行隨機督查和明察暗訪,及時查糾工作中的問題。州縣紀委監察局對違反群眾工作紀律、駐村工作紀律、農村財經紀律等規定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通報一起,確保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同時,將督查、考核結果與評先推優、年度考核掛鉤,受到通報批評的領導干部不得參加本年度評先評優,單位不得參加文明單位評比,干部不得提拔使用,為精準扶貧工作目標如期實現提供紀律保障。同時,拓寬信訪舉報渠道,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倡導依法信訪舉報和反映問題,通過陽光監督,實現扶貧對象精準。
據了解,大理州還嚴格要求州縣鄉干部工作隊工作紀律,明確要求不準在基層白吃白喝、不交生活費;不準在基層大吃大喝、鋪張浪費;不準在基層酗酒滋事、損害黨員干部形象;不準向基層和掛幫農戶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準在基層報銷開支、收受土特產;不準參與公款娛樂消費、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增加基層負擔、搞迎來送往;不準做違背群眾意愿、侵害群眾利益的事情。(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