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南縣紀委始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斷加強和改進紀律審查工作,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維護群眾切身利益。
批評教育“不放松”。堅持抓早抓小,對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及時約談、函詢、誡勉談話,防止黨員干部小錯釀成大錯,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2015年,累計對560個單位、837人(次)的廉政情況進行審查;對12個單位、19名黨員干部發放《責成說明問題通知書》或《信訪監督卡》;為5家單位、22名黨員干部澄清失實舉報;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的5個單位黨政“一把手”進行約談,掛號整改問題5個。
責任追究“不懈怠”。嚴格執行《云南省加強作風建設問責辦法》和《廣南縣問責辦法》,注重在紀律審查、重點督查、專項檢查、集中整治中查找責任缺失、履職不力,造成影響和損失的問題,強化責任追究。2015年,共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為、慢作為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95人進行問責處理。
懲治腐敗“不手軟”。懲治腐敗態度堅決,對腐敗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高舉反腐利劍,形成強大震懾。2015年,共受理信訪舉報307件(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44件;立案查處87件92人,黨紀處分84人,政紀處分22人,雙重處分14人,刑事處理19人。
基層反腐“不等靠”。推進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不等靠群眾舉報反映,采取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基層干部違紀問題線索,主動出擊,嚴肅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和腐敗案件。2015年,共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科長、所長、站長、校長、院長、村長“六小”案件13件16人,為國家、集體和個人挽回經濟損失233.96萬元。( 陳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