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玉溪市通過約談提醒、簽字背書、述職述責、檢查考核等方式,層層傳導壓力,級級夯實黨委主體責任。
約談提醒促主體責任意識。針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中存在的問題,突出抓早抓小,約談提醒,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市委主要領導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履行主體責任,深入9個縣區約談70余名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層層傳導壓力。市委督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7個單位進行嚴肅整改,嚴肅追究了10名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領導干部。
簽字背書壓主體責任擔子。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分內之事、應盡之責,將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在今年年初召開的市紀委全會上,市委書記與各縣區、市直部門72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訂主體責任書,并以簽訂“菜單式”責任書的形式固化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擔當,以上率下,督促下級黨(工)委履行主體責任,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述責述廉亮主體責任問題。堅持市管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接受市紀委委員的現場質詢、測評。質詢突出問題,直擊要害,述廉述責對象現場作答,現場考量“一把手”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
檢查考核曬主體責任成績。制定《玉溪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實施辦法》和《玉溪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由市委常委帶隊,對各縣區和市直責任單位進行嚴格檢查考核。對考核為優秀的縣區、單位給予通報表彰,對考核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縣區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由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對其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取消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年評先評優資格。在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23個單位考核為優秀單位,42個單位考核為合格單位,6個單位被考核為基本合格單位,2個單位被考核為不合格單位,考核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