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嚴肅整治突出問題、著力糾正基層“四風”、強化基層紀檢組織責任落實、健全完善紀檢工作機制、加大鄉鎮紀委辦案力度,抓牢基層反腐敗工作,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形成震懾。
牢固樹立群眾觀點。結合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認真開展各級中心組學習研討交流,在深入學習馬克思主義群眾觀的基礎上,認真查找群眾觀念、群眾立場、群眾感情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刻反思宗旨意識樹得牢不牢,與群眾的血肉聯系緊不緊密,著力解決好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的問題,自覺擺正與群眾的位置、端正與群眾的態度,進一步樹牢了群眾觀點、增強了宗旨意識,為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嚴肅整治突出問題。努力解決聯系點群眾關心、影響發展的實際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堅持不懈正風肅紀,加強重點領域監督專項整治,加強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資源開發、教育、醫療、執法機關、社會管理部門等重點領域監督專項整治,集中排查線索,整治突出問題;實施“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在全市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嚴禁插手土地征用、嚴禁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嚴禁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整改存在問題128個,完成整改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138名,建立完善各類制度規定12個。
著力糾正基層“四風”。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持續開展明察暗訪,把握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三個重要時間節點,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和“四風”問題作為紀律審查的重點,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起,處理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5人;點名道姓通報3批95起頂風違紀典型。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強基層腐敗問題線索排查,強化救災款物監管,查處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107件。重視發現和解決涉農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強民生資金監管,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清理退出城鄉低保1206人,查處優親厚友、以權謀私的相關人員2人。通過“五級聯動”工作機制解決群眾各類訴求3340個,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保障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到實處。
強化基層紀檢組織責任落實。要求基層紀檢組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省紀委、市紀委全會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視群眾關切的“蠅貪”現象,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落實,明確任務分解,實現責任下移,工作下延,切實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打通責任落實的“最后一公里”。針對個別基層紀檢組織不健全、制度不落實、問題難解決等問題,要求進一步加強基層紀檢組織建設,發揮鄉鎮(街道)、村(居)委紀檢組織的職能作用,實現黨的基層組織覆蓋到哪里,黨內監督就跟進到哪里。要求縣區、鄉鎮紀委嚴肅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既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對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寸步不讓、嚴格執紀、一查到底,又要堅持問題導向,采取有力措施,對癥下藥,強化問題線索梳理,重點查處和糾正超標準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違規收繳群眾款物和處罰群眾,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的突出問題;集體“三資”管理、土地征用和惠農等領域強占掠奪、貪污挪用等嚴重問題;扶貧救助、社保、移民搬遷等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優親厚友、揮霍浪費等嚴重問題;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作風粗暴、吃拿卡要甚至欺壓群眾的違紀行為。
健全完善紀檢工作機制。針對基層紀委存在案源少、渠道單一,信訪舉報“重心”上移,一些縣鄉紀委無案可辦,紀律審查質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等問題,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村案鄉辦”、“鄉案縣審”,村級紀檢組織協調指導村民監督委員會依法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工作機制。建立紀律審查工作情況定期報告和通報制度,各級紀委每季度定期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黨組)報告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每半年定期通報下級紀委查辦案件工作情況。建立完善責任追究和典型問題通報制度,定期曝光違紀問題。建立反映黨員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處置工作問責制度,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對有案不查、問題線索處置不及時,問題線索泄漏、遺失、隱瞞不報甚至導致問題積累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追究當地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
加大鄉鎮紀委辦案力度。從2016年起每個鄉鎮(街道)紀委每年至少要有一個自辦案件。無自辦案件的鄉鎮(街道),必須由鄉鎮(街道)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向縣(區)紀委說明情況并作出深刻檢查,無自辦案件的縣(區)必須由縣(區)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向市紀委說明情況并作出深刻檢查。對不稱職的縣(區)紀委書記、鄉鎮(街道)紀委書記,要及時進行組織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