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江縣從規范紀檢監察派出機構履職清單入手,結合實際,深入調研總結歷年來派出監督工作經驗,研究制定實施《澄江縣紀委監察局派出機構履行監督職責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的責任清單暨職權清單,既約束了派出機構的履職行為,又明確了監督對象的責任義務,為監督執紀提供了有效的機制保障,提升了監督實效。
《暫行規定》以清單的模式從制度層面規范了紀檢監察派出機構的職責,明確了八個方面監督重點,內容包括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維護群眾利益、執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德和教育預防抓早抓小等制度的情況。
在履行監督方式和途徑方面,履職清單明確規定了13項務實管用的監督措施,一是在督促落實主體責任方面,通過定期、不定期組織召開聯系負責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以推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為重點,督促并指導、協助分工聯系負責部門(單位)建立健全規范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正確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加強自我約束和互相監督的措施和制度,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督促檢查,推動工作落實。二是在加強領導班子監督方面,通過參加分工聯系負責部門領導班子會議,對領導班子執行議事規則的情況進行監督,對有關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建議;通過參加民主生活會和了解掌握制定、落實整改措施情況等方式,對分工聯系負責部門(單位)民主生活會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監督。三是在日常監督檢查方面,通過督促分工聯系負責部門(單位)按照標準落實風險崗位廉政管理、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并指導、協助抓好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通過查閱分工聯系負責部門(單位)有關文件、資料,派員參加有關會議和活動,召開座談會,與有關人員談話,組織專項檢查或者調研等形式開展日常監督;落實廉政約談制度,進行經常性的廉政紀律提醒。
《暫行規定》明確了如何加強派出機構的履職績效管理。為督促工作落實,提高監督執紀質效,每周一召開派出機構工作例會,傳達貫徹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掌握工作動態,并對派出機構工作進階段小結和精細化安排,促使“兩個責任”的有效落實。同時加強自我監督,對派出機構未正確履行監督職責,不按規定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有關重要情況和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分工聯系負責部門(單位)日常監督不到位,分工聯系負責部門(單位)連續出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和其他違紀問題等情況,由縣紀委監督局嚴格按照機關考核規定進行問效,直至紀律、法律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