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印發了《怒江州“掛包幫”工作職責》,明確了州縣鄉村四級“掛包幫”工作職責。
明確了州級掛聯、掛包領導工作職責。掛聯貧困縣的領導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所掛聯縣的脫貧攻堅工作,召集掛聯縣的掛包單位召開協調會。掛包鄉(鎮)、村的領導負責指導協調,統籌協調,安排部署掛包鄉的幫扶工作,每年到掛包鄉(鎮)、村開展幫扶工作,召集掛鄉(鎮)的包村單位召開座談會。掛包鄉(鎮)、村脫貧摘帽后仍然要繼續幫扶,一直延續到2020年,鞏固扶貧成果,確保所掛包的鄉、村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明確了掛包單位的工作職責。掛包單位負責指導幫助掛包村完善脫貧攻堅規劃,制定幫扶規劃、幫扶措施和年度計劃,持續深入抓好落實。發揮單位、行業優勢,從項目、資金、人才等方面給予幫助,提高幫扶的精準性和實效性。要與掛包村簽訂幫扶承諾書,明確幫扶工作內容和完善時限并公告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加強幫扶力量,負責把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經驗豐富的同志下派到所掛包鄉(鎮)、村開展駐村扶貧工作,加強對本單位選派駐村隊員的指導和管理。
明確了掛包牽頭單位的工作職責。掛包牽頭單位負責履行牽頭職責,主動協調、指導、督促各掛包單位開展幫扶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各掛包單位召開座談會、分析會,和掛聯(包)的縣、鄉(鎮)、村共同商量制定探討脫貧路子、辦法。落實牽頭管理責任,統籌各掛包單位力量和資源,協調匯總各級“掛包幫”聯系單位的幫扶規劃和幫扶措施,促進優勢互補、資源整合,發揮整體效應。
明確了州、縣、鄉、村的工作職責。州級負責研究擬定工作目標、措施和意見。做好工作隊員的選派工作。組織好全州“掛包幫”工作的實施,確保組織到位、幫扶力量到位、脫貧措施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縣各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大力宣傳“掛包幫”定點扶貧和駐村扶貧工作隊,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縣級發揮“掛包幫”定點扶貧工作主體作用,推進工作。把扶貧工作隊工作納入全縣脫貧攻堅工作的整體規劃和工作部署安排中,抓好工作隊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全縣“掛包幫”工作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和協調,推動各項工作的部署落實;鄉級負責把扶貧工作隊的工作納入全鄉脫貧攻堅工作的整體規劃和工作部署安排中,有針對性地開展集中培訓,讓工作隊及隊員明確工作任務、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負責抓好駐村扶貧工作隊的日常教育、培訓、管理、監督和相關服務協調工作。定期向掛包領導和掛包單位匯報脫貧攻堅工作開展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和需求。每年召集各掛包單位召開幫扶座談會,共同研究探討鄉(鎮)、村的脫貧攻堅工作;村級負責為駐村扶貧工作隊做好必須的工作、后勤等服務保障。村“兩委”要積極配合工作隊開展駐村扶貧工作,要把工作隊的重點工作與村“兩委”工作統籌安排結合起來,加強溝通協調,做到同向用力,增強脫貧攻堅合力。
明確了幫戶干部的工作職責。幫戶干部負責通過多種方式,摸清每戶貧困戶的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要具體分析致貧原因,為精準制定落實幫扶措施提供依據。結合落實精準脫貧的舉措,做到“一戶一策、一戶一法”,細化制定所幫貧困戶的脫貧計劃和脫貧措施,為整村、整鄉、整縣實施脫貧攻堅工作提供精準的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