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的瀘沽湖,湖光山色,摩梭風情濃郁,讓人流連忘返。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態環境沒有替代品,用之不覺,失之難存,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對于麗江而言,綠水青山就是我們的靚麗名片、寶貴財富。
然而這里因環境污染、違章建筑多被媒體幾次曝光。據媒體曝光和瀘沽湖周邊的群眾反映:“瀘沽湖邊違章建筑很多,有些酒店、餐館直接向湖中排放污水,露天燒烤污染空氣,環境污染嚴重,我們感到很痛心啊。”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的部署要求,2015年底,寧蒗縣委政府和瀘沽湖管委會制定了《寧蒗縣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實施方案》,成立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兩違”整治組、環境整治組、項目推進組等13個專項工作組,具體負責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工作組成立后,國土、住建外圍調查組對“兩違”行為發生時間、土地類別、土地來源、用地(建筑)面積、工程施工量、建筑物結構、用途、資金來源以及家庭成員等內容全面核實,摸清整改戶64戶。
4月初,記者隨同正在參與瀘沽湖“兩違”整治的永寧鄉副鄉長沙可漢走訪整治現場,途中他告訴我:“不久以后,整個瀘沽湖‘兩違’整治結束,保住了湖,就等于保住了地球之眼。”至今為止,沙可漢和“兩違”辦的其他成員一起在這里奮戰了半年之久,其間,沒有假期,節日期間他還和同事們一起走訪于“兩違”戶家中。
去年11月,寧蒗縣委、縣政府和瀘沽湖管委會制訂了《寧蒗縣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實施方案》,成立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兩違”整治組、環境整治組、項目推進組等13個專項工作組,具體負責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縣、景區管理局、鄉三級的全力推動,形成上下聯動、高位推動的工作格局,為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就這樣,沙副鄉長也成為了整治組中的一員,開始切切實實地參與到“兩違”整治工作中來。2013年“兩違”整治遺留的落水村阿客賓瑪拉姆家的瑪尼堆酒店違建戶1戶。2014年6月至2015年11月,瀘沽湖景區辦理了相關手續但未嚴格按照審批文件要求建設批建不一的“兩違”戶共63戶,其中需整改超高19戶,整改超占用地面積、超長屋房建筑面積44戶。無任何手續45戶。調查、摸排后工作組開始進村入戶開展宣傳動員。在沿湖10個村組,召開村委會干部、村民小組會議,宣傳政策法規,動員群眾支持、積極參與景區整治和建設。經勸導,部分村民已經陸續開始自行整改,對自家的違建進行拆除。經工作組反復宣傳教育和動員很多外來投資商也意識到“兩違”勢必被整改,為爭取早日復工盡快營業,自己主動整改、拆遷。三家村村民鄒天貴家的酒店從2016年3月開始整改,整改已經完工,正等待相關部門核查復工。他說:“我們也知道,瀘沽湖環境整治好,湖水長清,我們才能發展好。違法、違規肯定要受到處罰,所以自己早動手整改。”在瀘沽湖蒗放租地投資建房的衛千語家的酒店因為批建不一,超占土地被列入整改范疇,她主動整改,把超占建成的水池恢復,并撒上了草籽。
瀘沽湖沿湖有10個村民小組,整治組一成立,也將人員進行分配,分別到10各村小組做動員。召開村委會干部、村民小組會議,宣傳政策法規,并在發布整治通告的同時,利用現代媒介進行宣傳。一切依法行事,從理解到不理解,從抵制到逐漸明白整治的意義,分別被分配到各個村委會、村小組組織宣傳教育的人員都吃了不少苦頭。沙可漢說:“剛剛開始的時候,要么吃閉門羹,個別群眾還會用民間驅鬼的方法對我們表示‘不敬’,一次次解釋,我們也表明了依法依規整治的堅定立場。”
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教育,整治組開始進村入戶,對“兩違”行為發生時間、土地類別、土地來源、用地(建筑)面積、工程施工量、建筑物結構、用途及家庭成員等內容全面核實。組員來來往往于駐地和湖畔的村落間通過全面摸底排查,瀘沽湖景區有手續但未嚴格按照審批文件要求建設的整改戶64戶,無手續”兩違“戶45戶。45戶“兩違”戶如何整改,態度很明確:統一標準、分類整治,即通過控制高度、控制宅基地面積、建筑外立面實施民族化改造等方式,依法依規、實事求是,以自行整改拆除為主,依法強制拆除為輔推進整治工作。一邊對群眾做工作,一邊加強了巡邏巡查、排查,鐵腕執法,瀘沽湖景區從2015年11月10日起實現了全面停工。
4月8日,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第19次會議在工作駐地召開,寧蒗縣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領導小組組長王海林主持會議,縣紀委書記、整治領導小組副組長張鵬,副縣長、領導小組副組長楊祖福等參加了會議。會議在聽取各片區工作進展和工作督查情況的匯報后,認為較前周而言,現在的工作進展較為遲緩。及時查找問題,推動工作開展,工作組成員張世斌告訴記者:“上上下下心系整治工作,對每一戶‘兩違’戶的情況都非常了解,如何去做工作,大家提意見想辦法,整治才得以順利開展下去。”
至2016年4月12日,瀘沽湖“兩違”整治工作,有手續的64戶風貌整治工作,已實施54戶,其中22戶的整改拆除工作已基本完成;無手續45戶“兩違”整治,已拆除24戶(27處);共計拆除建筑面積7200平方米,恢復土地面積4100平方米。與此同時,瀘沽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在順利開展,6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酒店、客棧進行了處罰,其中蒗放大酒店、昂月酒店、五彩里閣客棧在責令停業整治3個月、罰款5萬元的同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被處罰的6家酒店、客棧現已完成整改,并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問題的33家酒店、客棧、餐飲店等經營戶,均已完成整改,16家經營戶驗收合格。( 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