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廉政風險?廉政風險的種類有哪些?廉政風險排查的具體要求有哪些?廉政風險等級如何評定?風險防范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近日,德宏州紀委印發《關于做好2016年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廉政風險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列出廉政風險13項詞語注釋,明確深化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具體要求,加大引權入籠力度,力爭形成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
通知明確,就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主要領導不直接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投標等制度》《主要領導研究重大項目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時末位表態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管物等重要崗位工作人員輪崗交流制度》《班子議事規則》《黨委會票決程序》等制度,對決策權、用人權、處事權進行規范,確保決策民主、公開、透明;要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深化黨務、政務公開,各級政府部門的權責清單內容及權力運行流程圖、干部任用、“三公”經費使用等情況要利用單位網站、黨務政務公開欄、州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等平臺做好公開工作。就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各級黨組織要按照依法確定的職權,結合單位內設機構和個人崗位的調整,及時查找廉政風險,科學評定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落實防控責任,認真填寫本單位《職權目錄一覽表》《部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匯總表》《內部機構廉政風險防控登記表》和《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防控登記表》,并在單位內部公開公示,接受干部職工監督。
此外通知還明確,州、縣預防腐敗局加大跟蹤問效,督促引權入籠,推進工作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力的,追究部門、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