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麗江市有19個鄉鎮沒有自辦案件,針對這一問題,該市紀委調研組,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帶隊,深入到各鄉鎮(街道)調研指導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今年4月以來,該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帶領市紀委調研組一行,深入到古城區束河街道、祥和街道、西安街道、金江鄉,玉龍縣石頭鄉、九河鄉、黎明鄉、太安鄉、龍蟠鄉、鳴音鎮、奉科鎮、石鼓鎮、巨甸鎮、塔城鄉、魯甸鄉,永勝縣程海鎮、仁和鎮、永北鎮,華坪縣通達鄉、新莊鄉、興泉鎮,寧蒗縣大興鎮、拉伯鄉、永寧鄉、翠玉鄉、紅橋鄉、爛泥箐鄉、新營盤鄉、跑馬坪鄉、蟬戰河鄉、戰河鄉、金棉鄉、西川鄉、西布河鄉、寧利鄉等35各鄉鎮(街道)調研,體察民情民意,密切聯系群眾,收集問題線索的情況,加強鄉鎮(街道)紀委辦案工作,把反腐壓力傳導到最基層。
調研組了解到各鄉鎮黨委、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識不夠到位,部分鄉鎮紀委“三轉”不到位,沒有主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些鄉鎮紀委組織建設缺位,導致鄉鎮沒有自辦案件,侵害基層群眾利益的問題較多等。針對這些問題,調研組召開了30多個座談會,參加人員達到900人次。調研組要求各縣區黨委、紀委和各鄉鎮黨委、紀委要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要加強領導,加強基層紀檢組織建設,要結合換屆配齊配強鄉鎮紀委班子,切實履行好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最基層落地生根,切實打通反腐敗的“最后一公里”,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堅決糾正和防止基層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讓群眾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效果,增強獲得感。
針對當前正在進行的換屆工作,要求各縣區、鄉鎮準確把握鄉鎮黨委和村“兩委”換屆選舉的政策規定,把換屆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旗幟鮮明地抓好換屆紀律各項規定的貫徹執行,以“零容忍”的態度正風肅紀。加強基層紀檢組織建設,結合鄉鎮黨委和村“兩委”換屆工作,配齊配強配好鄉鎮紀委班子,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監督委員會作用,推進基層黨務公開、村(居)務公開等工作。
針對鄉鎮紀委能力素質不強,“三轉”不到位的情況,調研組要求鄉鎮紀委要按照“三轉”要求,把工作聚焦到主責主業上來,強化能力素質提升,強化擔當意識,既要勇于善于發現問題線索,又要敢于亮劍、敢于得罪人,運用實踐好“四種形態”,切實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職能。
針對鄉鎮基層紀委存在案源少、渠道單一,信訪舉報“重心”上移,一些縣鄉紀委無案可辦,紀律審查質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等問題,調研組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村案鄉辦”、“鄉案縣審”,村級紀檢組織協調指導村民監督委員會依法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工作機制,要切實加大自辦案件力度,做到“抓大不放小”,既抓數量,又重質量,自辦案件一定要經得住歷史的檢驗。要每季度定期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黨組)報告查辦案件工作情況,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對有案不查、問題線索處置不及時,問題線索泄漏、遺失、隱瞞不報甚至導致問題積累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追究當地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
每到一個鄉鎮,該市紀委監察局調研組要求,從2016年起每個鄉鎮(街道)紀委每年至少要有一個自辦案件。無自辦案件的鄉鎮(街道),必須由鄉鎮(街道)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向縣(區)紀委說明情況并作出深刻檢查,無自辦案件的縣(區)必須由縣(區)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向市紀委說明情況并作出深刻檢查。對不稱職的縣(區)紀委書記、鄉鎮(街道)紀委書記,要及時進行組織調整。(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