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玉溪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動員會召開,對全面實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進行動員和安排。
據悉,此次公車改革范圍為玉溪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按自上而下的原則,有序推進改革。市級黨政機關2016年5月20日前要完成取消車輛的封存停駛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提交封車承諾書。6月20日前市直單位要完成實施方案的編制上報,車輛封存和方案上報后,按照上報一家、審批一家、補貼發放一家的原則計發公務交通補貼。各縣區于6月30日前完成實施方案的編制上報、審核、審批,公務交通補貼的發放必須與公車的封存停駛同步。中央、省駐玉行政機構和省垂直管理單位按照屬地化原則,與市級同步推進。按省車改領導小組正式批復要求,玉溪市將在3個月內基本完成全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任務。
據悉,玉溪公務交通補貼將執行全市統一標準,即:廳級每人每月補貼1950元,處級補貼1200元,科級及以下補貼750元,機關工勤人員補貼650元。
“公務交通補貼不是福利,禁止拿著補貼還坐公車。”據玉溪市車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為了杜絕公務交通補貼福利化,玉溪市在制定車改方案時,已經配套了一些措施辦法,避免此類事件發生。比如,在市一級,車改后,除重要、重大的公務活動,救災搶險,社會安全和公共衛生等情況,可以以單位名義向市級公務用車綜合服務保障平臺申請用車外,所有涉改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以公共交通方式或社會化途徑自行解決出行問題。同時,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督查部門將全程參與到公車使用的督查過程中,若不按章按規執行的,一經發現,將按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嚴肅處理。
當前,玉溪市有公務用車4760輛;改革后,按照省車改領導小組對玉溪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批復,包括相對固定用車、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執勤執法用車、一般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只保留2137輛,公務用車縮減50%以上,涉改公車數達2523輛。經測算,改革前,玉溪市每年公務交通支出約5.29億元;改革后,測算運行費用、公務出行補貼約4.24億元,全市每年可節約1億元以上。
據了解,這些公車待陸續封存后,玉溪市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引進評估公司和拍賣公司參與到公車拍賣中,采用線上、線下兩種方式,按車、牌分離方式分批次拍賣,車輛拍賣所得上繳市財政,牌照由公安車管部門統一收回。每個批次公車拍賣前,都會依法依規向社會進行公告,確保公車拍賣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