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把約談作為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的有力舉措,采取重點約談抓“關鍵人”,定向約談盯“責任人”,常規約談管“多數人”的分級約談方式,全面提升約談效果,充分發揮約談的教育、警醒功能,使約談成為干部教育管理、嚴明紀律、管黨治黨的“常規武器”。
重點約談,抓“關鍵人”。把各級黨組織及各部門、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及重大項目、重點工作的負責人作為約談的“關鍵人”,由市級領導經常性地開展重點約談,及時將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遏制在初始階段;2015年以來,市級領導共約談在洱海保護、扶貧開發、重大項目建設等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的領導干部229人,通過約談進一步推動了干部履職盡責,確保了中央和省州市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的全面貫徹執行。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全面履行監督職責,擔起約談的發起者和主抓者,既抓好上級對下級紀檢負責人的約談,又協調和督促各級領導抓好聯系部門負責人的約談工作。在今年的換屆選舉工作中,市紀委、各鄉鎮紀委及部門紀委(紀檢組)共督促同級黨委開展干部提醒談話和約談629人次,市紀委書記對11個鄉鎮紀委書記進行集中約談;通過對“關鍵人”進行重點約談,壓責任、敲警鐘,切實把換屆紀律壓實到每位干部的肩上,確保了換屆工作的風清氣正。
定向約談,盯“責任人”。市級部門、鄉鎮落實決策部署不到位、推進工作不力時,市紀委及時跟進,由鄉鎮、部門聯系紀工委“總承包”督促,通過約談盯緊盯死責任人,督促其抓整改落實,直至見成效。在洱海流域環境綜合整治中,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紀律挺在整治工作面前,結合“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加大對市級部門、鄉鎮、村組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約談力度。2015年以來,共約談洱海保護治理“不為”干部110人,用強有力的約談手段推進洱海保護治理工作。今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把監督檢查重點放到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的中心工作上,加大對洱海保護、扶貧開發、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產權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專項紀律檢查力度,緊盯落實各項責任工作的責任人,適時跟蹤問效,及時對不廉、不為、不實的119名責任人開展提醒談話和責任約談,用談話、約談推動各項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建設的順利開展。
常規約談,管“多數人”。 堅持把約談作為教育干部、提醒干部的常規工作,隨時提提醒,及時扯扯袖,推動約談成為常態化。制定出臺《大理市重要工作責任領導約談辦法》,健全市級領導約談部門、鄉鎮黨政負責人,部門、鄉鎮黨政負責人約談機關及所屬站、所負責人,站、所負責人約談本單位職工的三級約談機制,暢通約談渠道,明確約談責任,使全市黨員干部納入約談范疇之中,用約談管住“多數人”。推動干部任前約談常態化,成為必過的“關”,當成一項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對不參加任前約談、約談中思想認識不到位的擬任干部,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將匯總意見后對其作出暫緩任職處理。今年共對132名約談過關的干部任命新職。(陳柯米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