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來,曲靖市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龍頭”地位不動搖,牽牢黨風廉政建設“牛鼻子”,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厘清責任,構建責任運行機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意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目標任務分工方案》,明確各級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細化分解責任;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帶頭開展履行主體責任承諾,帶頭落實“四親自”要求,確保主體明確、責任清晰、擔責有力。
明確任務,構建清單管理機制。全面推行責任清單制度,明確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6個方面28項任務的主體責任清單,黨組織7方面24項任務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做到責任主體全覆蓋、責任內容廣涵蓋,確保各責任主體能清晰明了掌握職責所在,從而自覺依責履職。制定出臺《曲靖市黨政領導干部履職擔當不到位問責辦法》,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導致在職責范圍內和分管領域出現違紀問題,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檢查考評,構建評價追責機制。堅持由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帶隊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保證考核實效。
開展述廉述責,強化責任意識和廉潔意識。組織各級黨政主要領導每年開展一次述廉述責活動,內容包括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為群眾辦實事情況和重大項目建設情況,本人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等。2015年以來,全市1789人(次)縣處級干部、13500人(次)鄉科級干部進行了述廉述責。通過述廉述責,擴大了群眾的知情權,提高了社會透明度,也加強了對基層干部的監督,起到了防微杜漸、警鐘長鳴的作用。
運用結果,構建獎懲激勵機制。將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結果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評先評優掛鉤。建立領導干部廉政檔案,考核結果記入個人廉政檔案,作為廉政審查的重要依據,充分用足用活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