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的10名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其中:黨紀處分5人、組織處理5人;全州各級領導干部述廉述責124人……
2016年以來,文山州緊抓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通過領導干部述廉述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約談、任前廉政談話等方式,不斷促進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履職擔當,推進“兩個責任”得到落實。
督促推進責任制落實,強化檢查考核和結果運用。認真組織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由州委常委帶隊,對全州8個縣市83個州直部門進行檢查考核。強化結果運用,評出優秀等次單位27個,合格等次單位60個,基本合格單位3個,不合格單位1個。對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評定為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限期進行整改。實行問題清單制,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實行一個單位對應一張問題清單,及時反饋縣市、州屬各部門,并督促整改落實。修改完善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繼續將責任書分為縣(市)、黨群部門、政法部門、政府部門、企業五類,將黨風廉政建設主要工作任務以清單形式進行安排部署。3月中旬,州委、州人民政府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與8個縣(市)委書記、縣(市)長,84個州直部門黨委(黨組)主要領導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將工作任務分解到11個牽頭部門、30個協辦單位,確保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推進。
認真落實監督制度,加強對“一把手”監督。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督促各級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認真落實黨風監督有關制度,嚴格把好廉政審查關,落實任前廉政談話、約談等監督制度,督促領導干部嚴格執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等規定。上半年,紀委負責人約談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167人,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1338人,誡勉談話140人,函詢73人。認真開展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述責。2016年2月,組織7名縣市和州直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向州紀委七次全會述廉述責,并進行民主測評,述廉述責結果經報州委同意后,向述廉述責對象進行了反饋。
明晰責任工作清單,規范痕跡資料管理。將州委、州政府落實主體責任的主要內容進行規范分解,形成了《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及成員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主要工作清單》,進一步督促推進州委、州政府主體責任的落實。印制了《黨風廉政建設談話記錄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記錄本》500余份,進一步規范落實主體責任痕跡資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