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紀委把嚴查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維護群眾利益,作為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密切干群關系的關鍵來抓,2015年6月至今,共立案查處村級財務審計移送線索案件10件11人。通過案件查處,維護了群眾利益,增強了農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感,形成了震懾,確保了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等工作的順利進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014年初,昌寧縣反腐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安排縣審計局按照“先行試點,確保質量,總結經驗,逐步推進”的原則開展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到2015年6月,該縣率先在全省全面完成村級財務審計。此次審計覆蓋全縣13個鄉鎮124個村(社區),338個村民小組,審計資金11833萬元,查出存在問題資金7341萬元。在查出的問題資金中,收繳財政526萬元,查補稅款42萬元,責成所在鄉鎮整改5535萬元,涉嫌違紀違規案件線索移送紀委監察局57件135人,涉及資金1238萬元。
案件線索移送到紀委監察局后,縣紀委領導高度重視,召開縣紀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線索處置問題,區別不同情況采取向所在鄉鎮紀委交辦,縣紀委直接進行初核和立案查處等方式進行處置,截至目前,共立案查處10件11人,辦結案件10件,處分違紀人員11人;正在初核,擬立案件3件4人,共挽回經濟損失115萬元。(楊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