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6月,文山州共受理信訪舉報615件(次),處置反映問題線索386件,開展談話函詢143件162人,立案114件,結案10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5人(受黨紀政紀雙重處分13人),其中:縣處級4人、鄉科級29人、一般干部17人、其他人員65人。
強化責任落實,把好質量關。對性質較嚴重、可查性強的典型問題和信訪事項進行督辦,對問題不清或處理不當的堅決退回重辦。認真審核把關省、州紀委領導包案件,逐一對賬銷號,實現動態清零。實行科級干部案件線索上報和立案案件備案制度,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案件線索和立案案件的知情權、領導權、監督權,加大對線索的有效管控和案件辦理的指導力度。落實案件審查制度,對錯誤事實、定性量紀、條規適用、處理意見等進行審核把關,確保案件質量過硬。完善案件統計上報考核辦法,防止案件遲報、漏報、瞞報、有案不查等現象發生。
強化“四種形態”實踐,把好效果關。對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的黨員干部,堅決給予支持;對受到誣告和打擊報復的給予澄清是非切實加以保護,適時在一定范圍進行案情通報,以正視聽,真正達到打擊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目的,實現案件查辦政治效果、法紀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對情節輕微的,采取談話、批評等方式進行處理;對雖然犯有嚴重錯誤但主動承認和改正,并配合組織查清自己和其他人問題的,按照規定給予從寬處理;對犯有嚴重錯誤拒不悔改的涉案人員嚴懲不怠。
強化監督檢查,把好審查關。組成檢查組2次對8縣(市)安全文明辦案、談話室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談話室建設不規范、鄉鎮紀委安全防范措施考慮不周等問題進行現場指導、督促整改。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能,加強日常管理,每月上報兩次辦案安全情況。
強化建章立制,把好規范關。出臺《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辦法》,對談話函詢的適用范圍、方式方法、辦理程序以及談話函詢對象的書面說明材料文書格式、內容等進行規范,督促嚴格執行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簽字背書”程序,并要求談話函詢對象在本單位年度民主生活會上對談話函詢問題及本人回復情況進行說明。制定《文山州紀委監察局機關州管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辦法》,進一步規范線索管理的流程及處置要求,做到入口統一,分流及時,處置準確,監督到位。印發《關于認真貫徹落實查辦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意見的通知》,切實加強協作配合,建立案件通報、線索移送、信息共享、應急聯動等機制,構建優質高效協同辦案合力。修改完善《中共文山州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細則》,促進協調小組及成員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