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為有效解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內容不具體,責任落實操作難、評價難、追究難,特別是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的問題,師宗縣緊緊抓住責任落實這個關鍵,積極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舉措,著力構筑完整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全縣各級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意識有了新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新成效。
分類定責,解決“落實什么”的問題。擬定下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以責任清單的形式,分類厘清黨委班子集體、班子主要負責人、班子其他成員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和紀檢部門落實監督責任的具體內容。今年初,又制定下發了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意見,明確了全縣各級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工作重點,將責任內容細化為60余項具體要求,調整和增加了落實“四種形態”要求等相關內容。縣委書記分別與縣委常委及全縣各鄉(鎮、街道)、縣直黨委(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通過層層簽字背書,層層傳導壓力,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再是一筆“糊涂帳”,變得更明確、具體,更有利于抓落實。
切實履責,解決“怎么落實”的問題。認真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常敲警鐘、常扯袖子,增強各級各部門責任意識。今年來,縣紀委書記先后針對換屆工作紀律、工程建設領域問題約談各鄉鎮及部分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積極探索監督的方式和途徑,認真落實地方紀委書記向上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匯報同級黨政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相關制度,縣委書記每年聽取鄉鎮紀委書記匯報,在縣級部門社會評價會上,一并對縣級黨政班子成員廉潔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民主測評,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常態化的作風建設督查機制,每個節假日都進行明察暗訪,嚴厲整治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大操大辦等違紀違規行為。
今年來,責令有關單位對責任人員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等問責處理18人次;規范紀律審查,擬定全面規范紀律審查工作的實施意見,對紀律審查工作人員的行為守則、安全文明辦案等進行規范;實行基層自辦案件連片審理,按照基層紀委組織初審、縣紀委案審室協審、片區連片審理、分管領導審核或常委會審議的“一案四審”模式,強化對基層紀委辦案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組織開展基層自辦案件連片審理3件3人。今年1-5月,全縣受理來信、來訪和來電舉報60件,初核40件,黨政紀立案15件,立案涉及人數1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4人,其中鄉科級干部7人,收繳違紀資金49395元。
嚴格追責,解決“怎么追究”的問題。抓日常檢查,堅持年中由縣紀委班子成員帶隊,對全縣各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集中檢查。縣委常委會專題聽取檢查情況匯報,研究工作、通報情況,督促抓好整改落實;抓集中考核,切實規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制定出臺年度責任制量化考核辦法,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指標設置、方式程序、結果運用等環節進行規范,做到真評實考,倒逼責任落實;抓責任追究,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追究情形進一步細化,明確黨委、紀委班子及其成員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在實際工作中,對落實責任不力的單位和干部,不唱紅臉、不和稀泥,進行嚴肅追責。今年來,對1名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追究了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