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盤龍區踐行“四種形態”中取得成效,有力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93件(含重件41件),談話函詢44件,立案5件結案5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人。
在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常態化上下功夫。對反映有一般性問題的黨員領導干部,用好用實談話函詢,提醒誡勉,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對未能如實說明問題的,及時啟動復核機制,經核實構成立案審查的,從重或加重處理。如盤龍區婦聯某領導涉及的信訪問題函詢過程中,針對其第一次作出的情況說明未全部提供證明材料的情況,及時啟動復核,督促其作出具體說明,并提供證明材料。同時由于區紀委的函詢,該領導及時主動停止報銷車輛使用費用,防止小錯誤向大錯誤演變,體現出“四種形態”動輒則咎、抓早抓小的效果。
在區別對待、寬嚴相濟上下功夫。著眼于幫助違紀干部重建對黨的忠誠,對問題性質不太嚴重,能夠主動說明情況,并且付諸改正行動的,給機會、給政策、給出路。如區紀委在處置4名正科級領導干部借用國有公司車輛且使用不規范的線索中,有1名人員在區紀委談話時不愿意主動交代,并找到下級單位人員作偽證被黨政紀立案調查。
在問題線索處置和管理上下功夫。通過制定《盤龍區紀委問題線索管理辦法》《中共昆明市盤龍區紀委書記辦公會審議紀律審查事項工作規則》,對每一種形態的適用情形、具體程序進行規范,建立處置意見和處置結果承辦部門會議和書記辦公會集體研究、請示報告、備案等制度,要求問題線索當天登記,當天轉辦,確定辦理期限,實行全流程痕跡管理,既防止濫權亂為,又避免縮手縮腳。
通過三項措施,今年上半年,盤龍區紀委辦理談話函詢44件,立案5件,無黨紀重處分及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