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縣通過明確責任主體、正確把握政策、抓好建章立制等方式,推動集中整治“不作為亂作為”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明確責任主體,積極動員部署。明確各級黨委(黨組)承擔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和組織人事部部門承擔具體工作責任,切實加強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制定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科學有序推進集中整治工作。設置并公布“不作為、亂作為”集中整治工作投訴舉報電話、舉報網址、舉報信箱,暢通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
正確把握政策,抓實集中整治。對照“不作為、亂作為”的“22種情形”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的突出問題。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認真梳理,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具體的責任領導、責任人等,建立問題臺帳,并實行銷號管理。對梳理出的問題,做到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實。屬于能力不足“不會為”的,加強培訓和實踐鍛煉、總結提高;屬于擔當精神缺乏“懶作為”“慢作為”的,嚴肅批評教育,督促限期整改;屬于“亂作為”的,嚴格執紀問責。對不聽招呼、我行我素、屢教不改的干部職工,一律從嚴從重進行處理。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堅持務實管用,抓好建章立制。認真總結集中整治工作,分析研究“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發生的特點和深層次原因,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建立長效機制。組織人事部門建立健全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機制,堅持嚴格管理與激勵保障相結合,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干部想作為、敢作為、善作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