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元江縣紀檢監察系統認真落實中央、省、市紀委部署要求,自覺找準職責定位,正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始終突出“三個堅持”,做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取得較好效果,有力地推動了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深入、取得實效。
堅持抓早抓小,切實強化提醒告誡。針對黨風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發現的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及時提醒,及早防范,使咬耳朵、抽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2016年1至6月,對被反映的22名黨員干部進行了談話函詢,對其中16人給予組織處理,其中:提醒談話6人,批評教育3人,取消當年評選評優、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7人,為9名干部澄清事實(含其它問題線索處置方式澄清事實3名);對在日常監督中發現苗頭性,傾向性31名黨員干部進行了問責及通報。
堅持動輒則咎,嚴肅查處違紀行為。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對觸犯紀律的及時處理到位,堅決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努力改變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狀況。2016年1至6月,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共立案審查12件15人,按職級分,鄉科級2件2人,一般黨員或干部3件3人,農村基層組織黨員7件10人,其中給予嚴重警告2人,開除黨籍2人,行政記過1名,其余正在審查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件2人(均已開除黨),占13.3%。
堅持從嚴治黨,嚴肅懲治貪腐敗。持續保持嚴懲腐敗高壓態勢,充分運用反腐敗組織協調機制,及時移送問題線索,充分協作,對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做到重拳出擊、決不手軟,2016年1至6月,檢查機關移送問題線索2件3人,公安機關移送問題線索4件4人,人民法院移送1件1人,司法部門移送1件1人,其他行政執法部門移送問題線索2件2人;與公安機關協作查處1件3人,移送公安機關1件2人(2015年結轉案件),移送檢查機關2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