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會風會紀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為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規范會議管理,嚴肅會議紀律,提高會議質量和效果,促進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近日,蘭坪縣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議紀律的通知》,確保整治會風會紀取得實效。
嚴格會議通知程序。會議組織部門要及時、準確向參會部門通知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以及其他相關信息。要及時通知參會人員參會,并及時將參會人員信息書面回執會議組織部門。
嚴格會議請假制度。參會人員遇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須會前向會議組織部門書面請假,經同意后,委托他人參會。主要負責人請假的,須會前向會議組織部門主要負責人請假,經同意后,方可委托副職參會,不得由一般職工替會。主要負責人在縣城的,一般不得委托他人參加會議。未請假或實際參會人員與報送參會人員回執不一致的,一律視為缺席。
嚴格遵守會議紀律。參會人員須嚴格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會前參會人員須自覺簽到,并提前10分鐘進入會場。若擺放座簽則按照座簽位置就坐,若沒有擺放座簽則按由前至后的順序入座。有會議工作人員引導的,必須嚴格按照會議工作人員安排就坐。會議期間,要將通訊工具關閉或調至靜音狀態,不得隨意走動、交頭接耳、接打電話、玩手機、睡覺,或在會場內做與會議無關的事。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退場,因故需提前離會的,須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征得同意后方能離開。
規范會議服務工作。全縣大型會議、縣視頻會議室會務工作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統籌安排。其他小型會議的會務工作按歸口的原則,分別由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負責統籌。會議組織部門要及時做好會議通知、會場安排、會議服務等工作。
加大會紀會風督查力度。會議組織部門會前須組織好會議簽到工作,認真檢查參會人員到會情況,會中要指定專人負責督查會風會紀,對違反會議紀律的參會人員進行匯總后報縣紀委監察局,由縣紀委監察局進行責任追究。
縣紀委監察局配合會議組織部門,適時對各類會議會風會紀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對違反會風會紀的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將督查結果和處理情況在全縣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