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金色熱線》節目走進紅河期間,有聽眾反映:“開遠市人民醫院違規處置醫療廢物”的問題,紅河州參加現場直播的領導,要求州級有關部門和開遠市立即采取行動,對反映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8月4日下午,開遠市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與州調查組趕赴市民反映的醫療廢物處置點進行實地察看,對開遠市人民醫院醫療廢物臨時存放點、診室、管理人員、臺賬資料等進行了調查。
經核實,市民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紅河州第一家有經營許可證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到2016年8月2日才開始試運行。開遠市環境保護局、衛計委多次與昆明市、文山州環境保護局聯系,請求幫助協調接收處理開遠市醫療廢物,但上述兩地均以處理能力不足等原因不予接收。開遠市人民醫院在處理醫療廢物過程中,按分類暫存后每兩天清運一次,感染性、損傷性廢物自行清運(密封倉車)至東聯村蜜蜂橋處焚燒后掩埋;病理性廢物交開遠市火葬場處理,化學性廢物委托昆明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中心處理,藥物性廢物在市場監管局監督下統一焚燒。
市民投訴的醫療廢物處置點,屬開遠市人民醫院擅自選點,選址與處置過程均未向環保部門、衛計部門報告。
開遠市采取了處理措施:一是由市人民醫院對市民反映的處置點進行清理,焚燒殘留物及殘留物與覆土混合的部分,于8月7日前全部清運出該區域,并對現場進行消殺處理;二是由開遠市環境保護局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對開遠市人民醫院進行處罰;三是在8月中旬前,全市組織開展一次醫療廢物專項治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整改。
開遠市召集包括市人民醫院在內的主要醫療機構,于2016年8月1日與紅河德遠環保有限公司(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簽訂了醫療廢物處置協議,該公司從8月2日起已經對開遠市屬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進行集中處置。
情況處理后,經辦人員及時向投訴者進行了當面回復,投訴者對處理情況表示滿意。
據了解,開遠市對此問題高度重視。并表示,將深刻汲取教訓,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以整治開遠市人民醫院違規處置醫療廢物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健全機制、嚴格執法,依法依規處置全市醫療廢物,避免環境污染事件再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