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督促65個鄉(鎮、街道)黨委、紀委嚴格履行“兩個責任”,進一步強化問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麗江市紀委對今年以來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自辦案件的14個鄉(鎮、街道)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進行了約談。
2015年麗江市有19個鄉(鎮、街道)沒有自辦案件,針對這一問題,麗江市紀委調研組,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帶隊深入到四縣一區和35個鄉鎮進行調研,把培訓課堂設在鄉鎮、村社基層一線,現場培訓基層紀檢干部300人次,不斷提高基層紀檢干部能力素質,為打通反腐敗的“最后一公里”提供保障。
針對各鄉(鎮、街道)黨委、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識不夠到位,許多鄉(鎮、街道)紀委“三轉”不到位,沒有主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些鄉鎮紀委組織建設缺位,導致鄉鎮沒有自辦案件,侵害基層群眾利益的問題較多等問題,麗江市紀委在約談時要求,各縣區黨委、紀委和各鄉鎮黨委、紀委要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要加強領導,加強基層紀檢組織建設,要結合換屆配齊配強鄉鎮紀委班子,切實履行好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最基層落地生根,切實打通反腐敗的“最后一公里”,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堅決糾正和防止基層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讓群眾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效果,增強獲得感。
針對鄉(鎮、街道)基層紀委存在案源少、渠道單一,信訪舉報“重心”上移,一些鄉(鎮、街道)紀委無案可辦,紀律審查質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等問題,麗江市紀委約談時要求各鄉(鎮、街道)進一步健全完善“村案鄉辦”“鄉案縣審”,村級紀檢組織協調指導村民監督委員會依法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工作機制,要切實加大自辦案件力度,做到“抓大不放小”,既抓數量,又重質量,自辦案件一定要經得住歷史的檢驗。要每季度定期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黨組)報告查辦案件工作情況,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對有案不查、問題線索處置不及時,問題線索泄漏、遺失、隱瞞不報甚至導致問題積累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追究當地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
針對沒有自辦案件的鄉(鎮、街道),市紀委約談時要求,每個鄉鎮(街道)紀委每年至少要有一個自辦案件。無自辦案件的鄉鎮(街道),必須由鄉鎮(街道)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向縣(區)紀委說明情況并作出深刻檢查,無自辦案件的縣(區)必須由縣(區)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向市紀委說明情況并作出深刻檢查。對不稱職的縣(區)紀委書記、鄉鎮(街道)紀委書記,要及時進行組織調整。(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