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東縣紀委探索出臺《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試行)》,通過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管理培訓,使村務監督委員會成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監控器”、密切干群關系的“粘合劑”、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減壓閥”,維護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使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成效,更為村級事務的有效開展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促進作用。
“監控器”進一步完善監督效能。逐步由事物監督到人員監督轉變。在對村務、財務和農村“三資”監督的基礎上,加強對“村兩委班子”和村民小組長的監督管理,通過日常監督、述職述廉、民主測評等方式,促使村干部做到在其位謀其職,實現公正辦事、廉潔自律、提高效率。逐步實現由事后監督向全程監督轉變。全程對精準扶貧項目實施、農村低保分配、農村醫療教育保障等強農惠農政策進行嚴密審查,解決了原監督體制職責范圍小、監督滯后等問題。促使村級民主監督逐步實現由單一向全方位轉變,全面參與村級事務的醞釀、討論和決策,使村級組織民主決策更加規范,民主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充分保障了廣大村民的根本權益。
“粘合劑”進一步密切干群關系。以村務監督委員會為平臺,實現村務工作的公開透明,消除群眾中存在的疑慮和誤解,有效督促村干部改善工作作風。特別是有關財務工作和村級重點工程的實施進展等容易引起群眾的猜疑和不滿的工作,村務監督委員會能及時對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嚴格審核,并定期向群眾通報進展情況。如實行每月一次的財務審核、項目進展公布等,使村民全面了解本村村級經濟的運行狀況,重大項目進展情況,基本實現了重大決策村民參與、動態進展全民了解、工作優劣群眾評定,進一步密切干群關系。
“減壓閥”進一步農村和諧穩定。隨著新農村建設的逐步推進,精準扶貧全面開展,農村“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及房屋改造、美化亮化等一些重大建設項目的推進,農村土地拆遷、利益分配等涉及矛盾也進一步凸顯,村務監督委員會在發揮全程監督職能的同時,實行走訪和接訪制度,接受群眾舉報、受理群眾訴求,使一些由于溝通不及時、解釋不透徹、工作動態不明晰而引發的問題迎刃而解,大大減少了群眾上訪數量,確保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劉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