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度為單位,對各鄉鎮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開列清單,實行全程式記錄,并以此推動主體責任的落實。”近日,施甸縣出臺了《施甸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全程記實制度》,健全紀委對同級黨委班子成員的監督機制,強化主要領導干部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據了解,該項制度具體以記實表的形式落實,按照領導班子集體、主要負責人、班子其他成員三類人設計記實表。年初由縣紀委審定記實內容后,領導班子集體責任全程記實表由班子指定專人進行記錄,主要負責人和班子其他成員主體責任全程記實表由本人親筆填寫。年中由鄉鎮紀委和縣紀委監察局派出(駐)機構、縣直單位紀委(紀檢組)按監督權限進行督促檢查,年末將該項制度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報告和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
記實表的內容主要涵蓋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情況和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情況,及時記錄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的工作動態、履責情況,進一步將主體責任具體化,讓領導干部看表知責、對照履責,達到履責全程留痕、檢查一目了然、追溯問責有據的目的。
施甸縣要求各級各部門把記實制度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抓手,變紙上談“責”為行動見“責”,有效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對記實制度落實不到位,內容填報搞形式主義、內容虛假,不按時、按要求填報的,一律嚴肅追責,決不姑息。(嚴琰 陳春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