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第9次會議暨四屆麗江市紀委第3次常委會議召開。會議研究討論了《中共麗江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關于開展市、縣(區)黨委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麗江市市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原則同意,要求提交部室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修改,盡快提交市委審定出臺。
會議強調,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黨的巡視工作的延伸和補充,是實現巡視監督全覆蓋的重要途徑,也是解決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迫切需要,更是解決管黨治黨責任不落實的現實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學習中央和省委關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堅持紀在法前,嚴格紀律和規矩,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及時發現和解決基層黨組織及黨員干部中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增強震懾效果,形成上下聯動的巡察工作格局,推動全市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
會議要求,要高標準、嚴要求迅速開展巡察工作。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務必把巡察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堅持問題導向,精準發力,打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要堅持政治巡察的工作定位不動搖,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要堅持邊實踐邊探索,不斷積累經驗,把第一批巡察工作做細做實,務求實效。 (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