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西縣午街鋪鎮紀委干部開展巡察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對督查巡察中發現的問題,結合督查巡察處理意見,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日前,紅河州制定脫貧攻堅督查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加強和規范脫貧攻堅督查巡察工作,進一步嚴明紀律和規定,查找解決問題,改進工作方法,完成減貧任務,確保打贏脫貧攻堅戰。
辦法明確,督查工作堅持目標導向,著力推動工作落實;巡察工作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突出問題。脫貧攻堅督查巡察工作主要采取召開基層干部群眾座談會,進村入戶實地調查、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個別訪談和聽取工作匯報,受理來信來電來訪和群眾舉報、隨機訪、暗訪或回訪等形式進行,同時適當運用第三方評估成果。
督查的重點內容為脫貧攻堅責任落實情況,專項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減貧任務完成情況以及特困群體脫貧情況,精準識別、精準退出情況,行業扶貧、專項扶貧、上海對口幫扶合作、“掛包幫”定點扶貧、重點扶貧項目實施、財政涉農資金整合等情況。按照制定方案、實地督查、報告情況等程序進行。
紅河縣紀委干部在迤薩鎮勐龍村開展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根據情況,不定期開展巡察工作。重點對干部在落實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方面存在失職瀆職,不作為、假作為、慢作為,貪占挪用扶貧資金,違規安排扶貧項目,貧困識別、退出嚴重失實,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以及違反貧困縣黨政正職領導穩定紀律要求和貧困縣約束機制等情況,按照制定方案、實地巡察、報告情況等程序進行。
辦法要求,要注重結果運用,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部門的監督作用,整合各方資源,形成督查巡察工作合力。要建立督查巡察結果運用聯動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執紀問責,嚴厲懲處推諉扯皮、不作為、假作為、慢作為、不擔當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