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紅河州委召開常委會,原文傳達了省委書記、省長陳豪在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上報〈九屆省委巡視工作總結及今后工作打算〉的報告》上的批示精神,提出全州貫徹落實意見,研究通過《中共紅河州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
會議指出,陳豪書記的批示精神很重要,要按照批示精神,切實抓好全州巡察工作。要深刻認識巡視巡察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正風肅紀成效明顯,形成高壓態勢,其中一個重要利劍就是巡視。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巡視是國之利器、黨之利器。近年查處的很多問題都巡視發現的,巡視對強化黨內監督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巡視制度只有加強、不會減弱。州、縣(市)黨委要高度重視,深化認識,按照省委關于建立巡察制度的要求,及時建立巡察制度、健全巡察機構,突出以政治巡察為主,重點巡察各級黨委(黨組)政治紀律執行情況、政治生活是否規范及中央、省委的決策部署在紅河州的貫徹落實情況。
會議要求,要抓緊構建全州規范的巡察制度。今年,紅河州已經開展了一輪巡察工作,取得了成效。要盡快制定出臺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加快落實巡察機構、編制、人員、經費,組建巡察組和人才庫,優化配強巡察干部,構建起全州規范、有序的巡察制度;要抓好巡察成果運用。在干部考察、選拔任用及基層黨風廉潔建設考核上,充分運用巡察成果,讓巡察成果在基層落地生根。
會議提出全州貫徹意見,要求全州各級黨委(黨組)要及時組織傳達學習省委書記、省長陳豪的批示精神,把思想統一到省州黨委的要求上來,全面提高對巡視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制定巡察實施辦法,健全巡察機構。要切實抓好抓實巡察工作,強化巡察成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