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縣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通過嚴格民主決策、嚴格廉政考核、嚴格資金管理,抓實扶貧領域黨風廉潔建設。
嚴格民主決策。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在整鄉推進、整村推進、易地搬遷項目等扶貧領域的重大決策、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大額度資金安排使用過程中,嚴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則,由辦領導召開領導班子和相關股室負責人參加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廣泛聽取意見,科學作出決策,并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后方才下達工作任務。
嚴格廉政考核。認真推行扶貧項目廉政承諾制和績效責任制,在實施扶貧項目的鄉鎮、村層層簽訂《扶貧項目廉政承諾書》《扶貧項目實施績效責任書》,簽訂情況作為啟動項目的重要依據之一。強化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動態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召回不合格的駐村扶貧工作隊員13名,對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的單位進行了約談提醒。對全縣133名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進行了綜合測評,不斷健全客觀、公正、全面的考核評價體系。
嚴格資金監管。嚴格實行扶貧資金報帳制,進一步加強鄉、村兩級項目資金監管;進行票據管理自檢自查,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清查“小金庫”工作成果。結合信息公開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實施,將項目資金安排、項目資金進村入戶、項目實施、資金使用、項目驗收和績效考評及項目后續管理情況等全面全程公告公示,并在項目實施村設立項目標示碑,廣泛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