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保山市紀委認真落實嚴管就是厚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切實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執紀監督,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果在紀檢監察機關得到不斷鞏固。
暢通線索受理渠道。強化信訪舉報職能,建立領導包案督辦等相關制度,做到信訪舉報件“日清、周轉、月結、季報”;公開紀檢監察干部問題舉報電話,在市紀委網站開通紀檢監察干部問題舉報專欄,開門接受社會監督;加大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力度,主動深入基層查找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今年以來,共收到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20件,其中信訪舉報反映5件、上級交辦3件、監督檢查發現9件、紀律審查發現3件。
嚴格線索處置方式。對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不論涉及何人、官居何位,均第一時間轉交辦理,嚴格按照擬立案、初核、談話函詢、暫存和了結五類處置標準處置,堅持有多少處置多少,做到“零暫存”。今年以來,共處置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34件(次),其中初步核實14件(次)、擬立案3件(次)、談話函詢3件(次)、了結14件(次)。
嚴肅“四種形態”運用。堅持標準更高、量紀更嚴,對執紀違紀、失職失責的紀檢監察干部,嚴肅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有針對性地及時處理,維護紀律規矩的嚴肅性。今年以來,用“第一種形態”守住防線,給予提醒談話2人、誡勉談話2人、組織處理4人;用后三種形態維護紀律的嚴肅性,給予黨政紀處分4人,其中輕處分2人、重處分2人。
發揮問責“利器”作用。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把問責作為從嚴治黨利器,對不愿為、不敢為、不會為,導致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自身干部管理主體責任不到位的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嚴肅責任追究,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發揮震懾警示效應,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今年以來,共進行問責處理8人,其中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2人,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3人,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3人。(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