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彝良縣持續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抓手,突出擔責、履責、督責、考責,有效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強化領導,勇于“擔責”。縣委切實強化對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調整合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調整充實了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大力支持紀檢機關執紀辦案。將黨風廉潔建設列入縣委議事日程,縣委常委會集中學習《準則》《條例》和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先后7次專題研究全縣反腐倡廉工作,對紀委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傳導壓力,全面“履責”。層層壓實責任,制定下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明確各主責單位、牽頭部門和相關協辦單位責任;縣委主要領導與15個鄉鎮,縣委、政府班子成員與分管聯系的52個縣直單位層層簽訂責任書,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縣“四家班子”領導簽訂廉潔承諾,發揮表率作用,督促引導各級各部門形成“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
強化監督,注重“督責”。堅持定期約談“一把手”,督促提醒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管黨治黨、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今年11名、累計49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責述廉,接受提問質詢和民主測評;落實紀委機關監督責任,實行縣紀委常委分片聯系督導鄉鎮制度,定期不定期對落實黨風廉潔建設任務、工作推進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先后督促整改存在問題60余個。
完善辦法,嚴格“考責”。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評分辦法》,細化責任內容、評分標準,提升檢查考核的針對性、科學性;把日常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合,按比例、有側重地開展半年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工作抽查檢查;強化組織協調,嚴格實行縣委常委帶隊開展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同時按照《彝良縣鄉鎮紀委工作考核辦法》,既考核主體責任、又考核監督責任,確保“兩個責任”同落實、雙推進。強化追責,對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并責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