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各級黨組織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要求,突出重點、狠抓關鍵,加壓驅動、持續深化,呈現出落實主體責任“意識越來越強、措施越來越嚴、力度越來越大、成效越來越好”的工作態勢。
厘責明責,擔當履責。制定《紅河縣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逐一明列縣級班子主要領導及各級黨委(黨組)書記的主體責任,各級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責任。其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責任共性類21條,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任共性類11條、其他班子成員責任共性類13條,紀委監督責任7條,做到職責清晰、責任明確、任務具體。
搭建載體,督導考評。年內全縣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與班子成員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392份。全縣副科以上黨員領導干部簽訂了作風建設承諾書,層層傳導壓力,逐級靠實責任。繼續開展述責述廉,今年1月份,12名黨政主要領導向縣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35名黨政主要領導書面述責述廉,持續傳導壓力。約談10名責任制落實工作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并取其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同時,建立“一季度一檢查一通報一考核”責任制考核評價體系,確保了履行主體責任“不松手”、“不甩手”、“不縮手”。
規范運行,強化追究。加強對黨的紀律、上級決策部署、惠民政策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暢通。加強依紀依法決策、監督、問責,防止“決策拍腦袋、執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倒逼各級領導干部慎用、善用、用好手中權力。認真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對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等問題一律從嚴問責。2016年共開展明察暗訪22次,專項紀律檢查5次,查處作風不實問題8件,涉及12人,通報批評13 件次、涉及干部11人。按照問責程序對工作監管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14名鄉科級領導干部進行“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等問責。(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