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富民縣委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潔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潔建設就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潔建設就是瀆職”的意識,始終把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緊緊抓住黨內監督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認真落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突出強化領導,主動履職擔責。縣委成立了由縣委書記擔任組長,縣長、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縣人大主任、縣政協主席及縣委常委為成員的富民縣落實黨風廉潔建設主體責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辦,負責做好組織協調主體責任落實和日常工作痕跡管理。全縣各級黨組織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全縣上下黨風廉潔建設工作形成有人主抓、有人具體負責的良好格局。
突出健全制度,護航責任落實。先后出臺《富民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潔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富民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潔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責任追究辦法》《富民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等“8+1”制度,確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有責必履。制定黨委(黨組)責任清單,實行銷號管理,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班子成員人人有責、人人擔責、履職盡責。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督促各級黨組織抓好抓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做到全縣上下管黨治黨全覆蓋、無盲區。
突出關鍵環節,抓實責任落實。抓實目標任務。把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年初,在縣委全委和紀委全會上,安排部署落實黨風廉潔建設主體責任相關工作。縣委書記分別與各基層黨委、黨組、縣級各部門和32名縣級領導簽訂《黨風廉潔建設責任書》《“一崗雙責”責任書》。分解細化年度工作任務,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年終,縣委常委帶隊檢查考核,并把黨風廉潔建設工作納入全縣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同考核、同獎懲。抓實履職能力。利用縣委常委會、中心組學習會、干部培訓會、網絡教育等形式,增強領導干部履職意識,提升擔責能力。抓實重點工作。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調整動議的5批162名科級領導干部,嚴格執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等程序。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三重一大”事項都經過會議集體研究,民主決策。今年以來,召開縣委常委會議15次、人大常委會議18次、政府常務會議21次,研究各類重大事項140余項。縣委主要領導與縣級四班子領導、各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及縣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開展交心談心及廉潔談話54人次,為全縣黨員干部講專題黨課2次,專題聽取縣紀委工作匯報4次,對 2件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責任制。實踐運用“四種形態”以來,富民縣各級黨委黨組實踐運用第一種形態采取談話方式處置違反紀律干部職工40 人,其中,違反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各1人、違反群眾紀律2人、違反工作紀律35人、違反生活紀律1人。
有序推進巡察工作。印發《關于建立巡察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巡察工作指導思想、職能定位、工作原則等重要內容,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5個巡察組、建立專家庫人員20名,落實巡察辦行政編制3名,設主任1名(正科級),開通5部舉報電話,開設郵政保密信箱,公布電子舉報郵箱,安裝了舉報箱。截至11月28日,5個巡察組完成進駐縣公安局、財政局等6家單位,以問題為導向有序開展巡察工作。(楊翠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