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永仁縣把“四項談話”作為實踐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手段,堅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錯誤釀成大錯誤。1至12月,共開展“四項談話”878人,其中責任主體提醒談話793人,組織提醒談話41人,函詢談話18人,誡勉談話26人。
為確保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落地生根,該縣在全縣范圍內轉發楚雄州委印發的《楚雄州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黨員干部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的實施辦法》和制定下發《關于深入推進“四項談話”制度工作的通知》,對開展“四項談話”做出了詳細安排,深入推動“四項談話”工作向工作實踐運用轉化。
在實際工作中,該縣在全縣范圍內確定了12家單位作為示范單位,在全面實施的基礎上,以點帶面抓好日常具體工作落實。構建由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牽頭總抓,各紀檢監察室、各紀工委監督推動,各單位具體落實的“三級聯動”工作機制,采取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半年督查,年終考核等方式,抓好日常工作,推動整體工作的落實。每季度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各紀檢監察室分別召開各自監督聯系部門、鄉鎮主要負責人、分管紀檢監察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對落實“四項談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判,并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特色亮點,推動“四項談話”落實。
同時,嚴格責任追究,對全縣各單位各部門工作落實不力的約談主要領導,工作弄虛作假、不按要求報送的要督促整改,對提醒督促仍不整改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或有關領導責任,對各紀檢監察室、各紀工委,存在不按要求進行安排部署、工作推動不力等問題的,將嚴肅處理,該通報的通報,該問責的問責,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該給予紀律處分的給予紀律處分。自開展“四項談話”以來,對每月報表為“零報告”的5名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普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