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在處置黨員干部信訪舉報問題線索過程中,首先運用第一種形態(tài),進行談話函詢,如果被反映人如實說明情況,我們就進行批評教育,讓黨員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讓有問題的干部知錯就改,沒有問題的受到教育和警示;如果被反映人不如實說明情況,我們就啟動初核,并嚴肅查處。例如,市紀委在辦案過程中,發(fā)現有個別黨員領導干部沒有如實向組織報告家庭財產情況,我們進行了談話函詢,三番五次找被反映人談話,多次給機會,但是被反映人仍然不如實報告,對于這種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問題,我們就進行立案調查,嚴肅查處。”麗江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何玉蘭指出。
2016年,麗江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實踐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改變以前只盯違紀違法者,現在盯住全體黨員干部;把經常性的提醒、約談乃至輕處分,作為紀檢工作的重頭大頭,而立案查處只是多種處置方式中的極極少數;有病就開藥方,發(fā)現問題就教育提醒,對不改正的就及時作出處理,盡量把黨員干部在違紀前擋住。采取提醒談話、約談、誡勉談話、談話函詢等方式運用第一種形態(tài)處置問題線索486件,采取處置方式994次;談話函詢黨員干部49名、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230人次、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59人次、嚴重違紀開除黨籍55人。
加大運用第一種形態(tài)力度,堅持經常性地提醒和專門約談雙管齊下,充分發(fā)揮思想教育和政策的感化作用,讓談話對象提高認識、深刻反思、認識錯誤,主動改過,放下包袱,重新樹立干事創(chuàng)業(yè)、履職擔當的信心。共約談60個單位和部門的200名領導干部,對200名處級干部和502名科級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對500余名黨員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結合換屆工作,對5000余名黨員干部進行廉政談話;組織5名市管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
積極探索實踐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的方式方法,研究制定了《麗江市紀檢監(jiān)察派出機構落實“四種形態(tài)”的意見》《麗江市實踐運用“四種形態(tài)”第一種形態(tài)工作辦法(試行)》《麗江市紀檢監(jiān)察派出機構紀律審查暫行辦法》《麗江市紀檢監(jiān)察派出機構誡勉談話和函詢暫行辦法》,為更好地探索實踐“四種形態(tài)”提供了思路和參考。
在約談、廉政提醒談話、組織處理等方面充分發(fā)揮各單位各部門黨委(黨組)的職能職責,組織、人事等部門加強協(xié)作配合,形成落實“四種形態(tài)”的整體合力。(盧朝忠)